延安商户道歉信:你确定?

延安商户道歉信:你确定?

备受关注的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中,受害人刘国锋前日委托发表公开道歉信,内容大致可以总结为:被害者本人在冲突过程中也应负一定责任,延安城管和政府部门的善后工作是妥善到位的,不是暴力事件本身而是网络谣言正在影响“延安形象”。此信一出,被网友“神吐槽”为:请问这封信是哪个临时工写的?更有甚言:受害业主此举是想证明他真的被踢坏脑袋了吗?显然,不论这封信是谁写的,实际产生的舆论效果,都一定未能符合写信人的预期。

若说这封道歉信是出于受害人刘国峰之手,一大堆值得追问的疑点随之而来令人不吐不快:为什么要写这封信?是否本意使然?治疗待续,延安政府所谓善后处理目前仍是承诺,如何就令人满意了?受害人如何在伤势惨重的情况下首先想到自我检讨?然后又想到“延安形象”?卧榻之人如何获悉所谓大量的“网络谣言”?这类的疑点绝非诛心,而是某些情节明显不符合事件逻辑,甚至也不符合人性常规,由不得人们泰然处之。

若说写信者另有他人,或者出于他人的意图,问题却一下子顺畅多了:或是城管、或是延安政府相关部门,以目前仍不被人所知的方式,要求受害人刘国锋公开发表了这封道歉信;目的在于从受害人角度向社会显示相关部门的正确和妥当处理;所提“延安形象”,究竟仍只是城管和政府部门自身的形象;最后是想封堵社会舆论和网民的口,卖个委屈还要选好隐蔽的合适的地位。

这个推论很容易从暴力执法事发后延安城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轨迹中找到印证。先是公开回应,说明主管部门起码具备危机公关的意识和基本常识——然而城管的致歉声明显然不具备安抚舆论的作用;再是“临时工”的解释,看起来他们深谙推卸责任的惯用手段——然而此举必然地招致了不低于暴力执法事件本身惹起的公愤;当城管自家的气派大厦、局长座驾严重超标被进一步曝光,其所能给出的解释已完全捉襟见肘。希图公关而屡不得法,意欲自白而越描越黑,延安城管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心虚,在这封以受害人身份发表的道歉信里,似乎更气质相通一气呵成。

更容易从道歉信内部找到印证。通读文章,从行文风格到措辞习惯,无一不令人立刻联想起政府机构公文。“引发广泛关注”、“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局长、书记多次慰问”、“得到公正处理”……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流传甚广的“事故发生后新闻报道通稿体”的又一次熟练的开篇套用。这种官腔的惯性如何能逃出公众的眼睛?

城市管理要搞,危机公关要做,这一切如果以“维稳”为目的,以暴力为手段,必然会因为与执法权力的相勾结,而走向现代社会管理良好初衷的反面。给“延安形象”蒙黑的绝不是网民,延安暴力执法事件反映的社会矛盾与疴疾也不是偶发特殊事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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