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反腐:不打倒老虎 共产党就会垮(4)

毛泽东反腐:不打倒老虎 共产党就会垮(4)

另一典型则是毛泽东的堂弟毛泽青。他的大姐毛泽建自小就过继给毛顺生,成为毛泽东的妹妹。1937年10月,毛泽青去延安找毛泽东,自此参加革命,并化名毛万才,而隐去真实的姓名,无人知晓他与毛泽东的关系。参加革命后,他一直做经济工作。1951年5月,调任东北军区某陆军医院会计股长,后又改任供应股长。

毛泽青一家数口,全凭他的微薄工资维持生活,家境比较艰难。“三反”运动的那年,同事们发现他突然“阔”起来了,身上披着毛皮大衣,腕上也戴上手表,家中又添置一床毛毯。如此招人显眼,自然成为运动的怀疑对象。打虎队的人找他谈话:你收入不多,妻子又没有工作,哪里来这么多的钱显摆?是不是利用工作之便,从中……他很快便被怀疑有贪污行为,立即被隔离审查。此时再也不能隐瞒了,他只得拿出毛泽东的亲笔信,并如实交代:自己的原先姓名是毛泽青,是毛主席的堂弟。主席见自己收入低、家境差,才从自己的稿费中汇来300万元(旧币),让添置日用品。毛泽青的怨屈这才得以澄清。

毛泽东也关注到了运动中出现的偏差,他一面强调进度和指标,一面又在不断地调整政策。1952年2月9日,他在致高岗并告各同志的电报里指出:个别单位“已出现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结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纠正)。各地如出现此种情况请予迅速纠正”。2月20日,他又指示:“目前第一要注意打尽老虎,不要松劲;第二要注意调查研究,算大账,算细账,清查老虎真假,严禁逼供信。”

他在转发中直党委“打虎”报告的批语中,还再次重申:要材料,要证据,严禁逼供信。当时,鉴于中小贪污分子占全体贪污分子的95%以上,而他们贪污的金额在旧币1000万元以下,考虑到扩大教育面,中央研究决定对这些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甚至可以不予行政处分。在对小贪污分子的行政处分上,毛泽东也主张更宽大一些,在已规定的撤职、降级、调职、记过的处分外,他还特意加一项最轻的处分---警告,因为,这样可以“使大多数小贪污分子减轻对抗情绪,利于团结改造”。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3月11日,政务院正式颁发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本着“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明确提出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贪污分子:

凡贪污未满100万元者,只要彻底坦白、真诚悔过,保证永不再犯,不作贪污分子对待,也可以免于处分和追缴贪污款物;凡贪污超过100万元而未满1000万元者,只要情节不恶劣,彻底承认错误,可免于刑事处分;凡贪污超过1000万元而未满1亿元的贪污分子,可依其情节轻重,坦白认罪态度,退赃及检举主动情况,分别予以适当的处分,或免刑予以适当行政处分,应尽可能追缴贪污款物。凡贪污1亿元以上,一般视其情节而给于不同的刑事处分,追缴贪污款物;他们之中如有主动坦白退出赃款赃物,有检举立功表现,也可免刑,改为行政处分。

“三反”运动已进入后期定案阶段,毛泽东尤为重视落实政策,纠正运动中的错案,指示:

“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怕麻烦,坚持到底,是者是之,错者改之,应降者降之,应升者升之,嫌疑难定者暂不处理,总之,必须做到如实地解决问题,主观主义的思想和怕麻烦的情绪,必须克服。”

1952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关于结束“三反”运动的报告》,经审理,最后共有9942人判处有期徒刑,67人判处无期徒刑,9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2人判处死刑。“三反”已经过去60年了,回首新中国初建时期的那段斗争经历,它对于树立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共产党内部防腐拒变,树立共产党的威望,奠定新中国的基石等方面,无论给以什么样的积极肯定,都是不过分的。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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