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推进政府电子政务建设
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即建设电子政府。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采用电子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利用这个系统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高效的、便捷的政务信息和政府服务。电子政府朝着这样一个理想的服务形态发展:第一,在公民尚未进入政府机关时即可获取大量的、丰富的信息;第二,公民只要在单一机关办事,所有的问题皆可随问随答,所办的事情立等可取;第三,如果公民申办的事情牵涉到多个机关,那么可在一处政府机关即可全部办理;第四,公民也无需直接进入政府机关,完全可经过电脑连线申办。政府的公共服务,将朝着“单一窗口”或“跨机关”的“24小时”不间断的“自助式”服务的方向发展。从本质上说,电子政府要求政府创新其服务的方式,使政府服务更为快捷、更为方便、更为畅通、更为直接、更为公平、更具有高附加值。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子政务在促进政府行政想着现代化、民主化、公开化、效率化方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对政府管理理念、政府治理结构、政府程序和工作流程、政府政策和政策制定都发出了巨大的冲击波。电子政务在促进政府反应力,提升政府沟通效率,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人力精简和有效运用人力资源,节约政府开支与经费,扩大公民参与,创新政府服务等方面均显示了其比较优势。因此,要加快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着力建设一个无缝隙的政府(seamless government),即公民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以得到政府的服务。
12. 推进政府反腐倡廉建设
服务型政府必然是廉洁政府。推进政府反腐倡廉建设是塑造廉洁政府的要求。当前,我国的各级政府面临着反腐倡廉的严峻斗争。2011年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全党必须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5]根据国家预防腐败局公布的数字,1982年至2011年30年中,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2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465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90余人。最高检察院报告,2011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万余件,其中大案1.8万余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00余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2012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工作时指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同比上升27%。2013年1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布了2012年大案查办情况,全年因贪污贿赂受处分达30315人,平均每天83人。这些事实说明,政府必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塑造廉洁政府形象。为此,要加大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积极探索并实行财产申报制度,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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