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者的专业角色不同
社区工作者在专业社区工作中扮演如下角色:倡导者、使能者、组织者、协调者、支持者(站在居民身后)、教育者(意识提升)、服务提供者、评估者、宣传者。无论专业社区工作者扮演上述的何种角色,都体现了以下的基本理念:社区居民而非工作者是社区的主人,是解决问题的主力与核心,社区工作者是居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站在居民的立场上,与其一起工作,推动并尊重居民对社区事物的决定,强调双方的平等互动。居委会和街道工作人员作为我国社区工作者的主体,在居委会组织法中对其基本角色进行了如下规定:教育者: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管理者:管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处理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服务者:兴办服务事业,开展服务活动,解决居民实际困难(李少虹,2001)。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角色相比较,一方面我国社区工作者的角色过于单一,不能适应社区问题日益复杂化,居民要求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城市社区工作者仍然是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代表,处在政府的立场上,对居民进行教育、管理和提供服务,居民仅仅作为被管理者,被动地接受教育与服务,这种单向的关系使居民的主体性无从体现。
(五)二者的工作原则不同
作为社会工作的三大专业方法之一,专业社区工作在其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科学严谨的工作原则,包括:“赋权;参与;社区主人翁精神;对质制度性缺陷;个人、集体、政治行动统一;多元化;自力更生;社区建设;非暴力;包容性;共识性;合作性”。上述专业原则充分体现了以社区居民为本的专业理念,将挖掘居民潜力及其意识提升作为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手段,这是专业社区工作原则的精髓。与专业社区工作相对应的是作为基层性群众工作的本土社区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奉行三大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这一原则在三大原则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时也是我国社区工作的基础与准绳。第二,自治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对外要正确处理与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关系;对内用道德、舆论和社会规范的力量来约束居民的行为,用说服教育的方式来统一思想、协调关系。第三,民主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传统社区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其次,召集、举行居民会议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再次,解决社区问题要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我国社区工作三大原则实则是在政府集中指导下的自治与民主,是表面层次的有限的自治与民主,其实质是适应政府主导下的行政性的基层管理与服务的需要,强调社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服务于国家建设和发展大局的职能;而忽视最根本的社区居民的政治能力建设以及公民权的发展。
(六)二者的方法技巧不同
作为实践导向的社会工作方法——专业社区工作真正价值体现在运用一系列科学化、规范化的工作技巧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发展。专业社区工作的基本实施技术包括“了解社区,掌握基本信息;收集资料,评估需求;制定干预计划;执行计划和评估”。其中还涉及与媒体、政客打交道;社区领袖能力培养;志愿者培养与管理;社会政策分析;培训与评估等方面的具体技巧。专业方法与技巧的合理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专业社区工作的效率。本土社区工作一方面较多地吸收了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方法,另一方面在自治管理的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独特的技巧,从而形成以下的工作方法:(1)走群众路线的方法;(2)典型示范的方法;(3)重在疏导的方法;(4)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法(李少虹,2001)。从上述工作方法中不难看出中国社区工作行政性的基层管理工作的本质特征,这些本土化的工作方法在我国社区工作的实践过程中确实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在化解社区矛盾与冲突,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区安定团结方面的功能不容忽视,然而随着公民意识的不断觉醒,社区利益的日益多元化、社区问题的逐渐复杂化,这些带有浓厚行政管理特色的工作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而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系统化、多元化的调整与变革。
三、城市社区工作专业化道路曲折之原因分析
通过与专业社区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比较分析,不难得出以下的结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归结为一条就是专业化程度低。
虽然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结构的深刻转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层面的发展,要求专业化的社区工作去承担从政府和单位中剥离出来的部分社区职能,要求社会工作者用专业知识和方法去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社区问题,从而为专业社区工作在我国城市社区中的发展提供肥沃的现实土壤。然而任何社会系统的运行机制都有其自身的刚性特征,由于受到体制、观念、价值定位以及人才等方面的桎梏,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工作的专业化仍然步履维艰。
第一,政府部门对社区工作事务包办代替,某些准政府的群众性政治团体以非社会工作的手段涉足社区事务,挤占专业社区工作的生存空间。一方面,由于“政府主导型”模式的残余势力仍然很强大,在其影响下,某些政府部门如城市的街道办事处等,受本部门权力和利益的驱动,至今仍难以割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某些社区职能,故而自觉不自觉地“以政代社”、“政社不分”,热衷于包办本应由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人员承担的事务。这种新形势下的“政社不分”,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而且抑制了各类专业社区服务的发育和成长及阻碍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进程。另一方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准政府的群众性政治团体,作为政府行政行为的某些有计划的延伸,它们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等非专业化的工作方法,凭借其自身较为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与专业社区工作争夺部分社区服务的资源,故而在客观上抑制专业性社区服务组织与机构的发育和成长,抑制了我国社区工作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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