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的呼唤

建设美丽中国的呼唤

近年来,一些地方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很多群众喝不上干净的水,呼吸不到清洁的空气,吃不上放心的食品,已经严重危害到了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特别是今年1月13日,北京市发布本地气象史上首个雾霾橙色预警,全市6个站点的PM2.5日均值浓度超过700微克/立方米,空气处于极重污染中。即使地处西北内陆的甘肃省会城市兰州市,市区人口只有200多万,也在承受空气污染带来的巨大压力。人们向往江南“小桥流水”,向往中国的“香格里拉”,向往九寨沟与西双版纳,但这样的人间美景正在远离我们而去……空气恶化、污水横流、金属超标,一起起污染事件敲打着社会的神经。

延绵不散的雾霾深刻警示我们,美丽中国并不能通过主观想象就能得到,更不能通过空喊口号就能实现,必须深刻反思我们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用实际行动和成效打造天蓝、地绿、水净、风清的美好愿景。

“先污染,后治理”决不可取

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工业大国,都经历了资源高消费、环境高污染的过程。比如,日本经济也曾以两位数增长。从1955年到1973年,GDP增速一直维持在10%以上,“经济高增长”是当时日本全国上下唯一的目标,几乎所有的经济政策都围绕着“产值第一”而制定。但日本在1968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曾经风光旖旎的国家变成了一座污染博物馆”。 而且,水俣病、痛痛病、哮喘病等严重的公害问题不断爆发,1973年确诊的患者达18万人。居民健康受损的同时,财政损失也急剧上升,日本环境厅的统计表明,仅1970年一年,日本因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所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5000多亿日元,全国城市居民财产损失4100亿日元。其他国家也大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留下深刻教训。曾经震惊世界的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事件、1948年美国多诺拉事件、1952年英国伦敦烟雾事件、1943—1970年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53年日本水俣病事件、1955—1972年日本痛痛病事件、1961年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1963年日本米糠油事件、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1984年印度博帕尔事件,至今令人不寒而栗。仅在1930年12月1日至15日,整个比利时大雾笼罩,气候反常,马斯河谷工业区内13个工厂排放的大量烟雾弥漫在河谷上空无法扩散,在二氧化硫和其他几种有害气体以及粉尘污染的综合作用下,河谷工业区上千人发生呼吸道疾病,一周内就有63人死亡,是同期正常死亡人数的10多倍。

这些惨痛教训,深刻暴露出资本主义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破坏,同时也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重新思考人类行为的准则。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类生态环境意识开始觉醒,人类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和拓展。1962年美国学者出版《寂静的春天》,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发布《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正式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通过了《我们憧憬的未来》,强调“可持续发展是每一个国家、每一个组织、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这些都深刻说明,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潮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正成为新的趋向。

在实际行动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下决心、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对环境进行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日本是“小国”大战略,日本国土面积只有37.7万平方公里,与我国的云南省相当。但是,近代以来,日本能够从本国实际出发谋划自己的发展战略。江户时代,日本提出教育为本;明治维新,强调贸易立国;二战以后,重视科技立国;进入21世纪,又提出环境立国。每个阶段都抓住了重点,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再比如,法国巴黎为治理空气污染,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经济手段:限制机动车的数量,尤其是控制出租车的数量;规定当空气质量为二级时,汽车根据牌照的单双号交替行驶,而当空气质量达到三级时,凡可能造成污染的车辆都严禁上街;鼓励人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空气质量凡在二级以上时,所有公共汽车和地铁的票价都要降低。虽然不少国家走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典型路子,但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比如日本,仅北九州市从1972年到1991年里,为了治理公害就花费了8043亿日元,企业和政府“三七开”。

中国发展的困境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发达国家差距显著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发展中大国。在很长时间里,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经济高速发展的赶超战略,成效是十分显著的,但不可否认的是,高速发展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工业革命的进程中迟了一步,目前正处在工业化的初期或中期,仍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走向富裕和保护生态环境、创造可持续发展基础的双重任务,这将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比如,我国发展受到资源约束越来越明显,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上升到56.7%,重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也在快速上升,多年平均缺水量536亿立方米,2/3的城市缺水,110座城市严重缺水,耕地逼近18亿亩红线。比如,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环境状况总体恶化趋势没有根本遏制,一些重点流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城市灰霾天气增多,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再比如,我国生态系统退化,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37%、沙化土地面积占18%,90%的草原不同程度退化,地面沉陷面积扩大,生态系统破坏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

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环境容量有限、生态脆弱,加之我国发展很快,发达国家几百年逐步显露的问题,在我国被压缩到几十年集中显现。另一方面是我们的粗放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生态文明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生态不文明的做法还很普遍。除此之外,也不可否认,许多环境污染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比如,目前有关环境问题的政策制定存在着误区,不少地方只一味强调保企业、保税收、保发展,只考虑GDP,在排污方面打折扣,不敢动刀子,对企业宽容,对资本宽容,而对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这样的发展,即使数字再高,也是没有意义的。

因此,如何避免重蹈工业化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加快由传统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是摆在当代中国面前的一道时代难题。

为破解这个难题,我国也进行了长期的努力。20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开始关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问题,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白皮书》。“九五”计划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2005年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又提出“生态文明”这个概念,强调要“完善促进生态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制订全国生态保护规划,在全社会大力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当年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也明确要求:环境保护工作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主张。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强调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即“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进行系统阐述,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这就进一步深化了对保持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加强推进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既要治标,也要治本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跳出就环境论环境、边污染边治理的老套路,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努力走出一条环境保护的新道路。当前的关键是要抓住突出矛盾和问题,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大力倡导生态文明观念,引导人们热爱自然、呵护生命、重视生态、保护环境,使之广泛深入人心,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要由“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文明观向“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观转变,真正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指导并引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启示我们,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必须树立一种以适度节制的物质消费、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有利于健康、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崇尚自然和保护生态的生活观念,以此确保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与共存共荣。

更加自觉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是硬道理,但对于什么是“发展”,我们的认识也有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过程。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的数量增长,没有物质财富的积累,就谈不上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增长不等于发展,改革实践中我们长期存在着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经济指标硬、社会指标软的问题。现在,问题的积累已经到了这样一个阶段,即增长本身要求必须解决增长过程中的种种不协调问题,否则不仅经济难以长期持续增长,而且有可能陷入“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困境。必须坚决执行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扎扎实实抓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战略任务的贯彻落实,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

政府部门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是包括生态环境资源在内的公共产品的供给者、调配者。在我国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主导,既是由我国基本国情、经济社会现实发展水平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所决定的,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技术体系,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视法律法规为儿戏。要把日常执法检查与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实施跨行政区执法合作和部门联动执法。要健全执法程序,执法上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要加强环境问责和考核,确保公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要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具体讲,要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要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健全基本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必须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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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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