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轻化”不等于官员“低龄化”

干部“年轻化”不等于官员“低龄化”

核心提示:干部年轻化作为中央用人的一项重要原则,近年来在各地得到大力推行,应当说,这对于培育后备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都有积极作用。

6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份副厅级干部的任前公示,让31岁的共青团银川市委书记位西北骤然成为舆论焦点。公众质疑:这位1982年出生、18岁中专毕业后就参加工作的青年干部,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特殊才能、什么样的深厚背景以及什么样的传奇境遇,让他在如此风华正茂的年岁,就要走上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岗位?(7月8日《华商报》)

地方提拔一名副厅级干部,本不应该成为新闻。然而,如果这名副厅“芳龄”31岁,且第一学历仅中专毕业,就必然会引起公众“围观”了。事实上,对于这名副厅级干部,与其说人们关注他的资格和能力,关注其被“火箭提拔”的程序是否公平正义,还不如说是质疑他“太年轻”。

勿庸讳言,在任用干部的选拔机制中,也没少见任人为亲的“潜规则”。基于这种现实,公众的种种猜测实在是无法避免。回到问题本身,这名“低龄”官员是否是潜规则上台的,我们不好妄加猜测,但其火箭式的升迁速度,很难消除公众的疑问。特别是,如今提拔任用干部,在年龄要求方面有上限却无下限,各地频频出现25岁局长、29岁市长等“少年得志”官员,引来社会多方质疑,这些事情反映出了干部任用畸形年轻化的问题。

干部年轻化作为中央用人的一项重要原则,近年来在各地得到大力推行,应当说,这对于培育后备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都有积极作用。也就是说,破格提拔年轻干部,看重的是能力,年龄不是问题。但现在的问题是,破格提拔的标准是什么,这也是外界质疑不断的根源所在。特别是,如今破格提拔的标准太过于主观化,且有过多过滥之嫌,放在选拔干部这种严肃的工作上,自然难以经得起推敲。

更何况,目前选拔年轻干部还是有年龄限制的,只是有上限却无下限,难免导致有些地方过度追求年轻化。据了解,破格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破格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但年龄小到多少岁没有明确规定,在干部越年轻似乎就越能出政绩的语境下,选拔干部的地方格外热衷于“低龄化”。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正是经验成熟、精力旺盛的时候,却因为年龄突破了“上限”被“改非”靠边站了。

可见,如今提拔任用干部,在年龄要求方面存在很大的弊端,一方面易造成社会情绪的不满,另一方面这种拔苗助长式的破格提拔,会造成干部队伍、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畸形年轻化,不利于干部的培养和成长,更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提倡干部年轻化,不等于官员“低龄化”。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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