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析外企在中国就“变坏”的深层次理由(4)

【案例】探析外企在中国就“变坏”的深层次理由(4)

在此之前,宜家窗帘因存在勒死儿童风险在北美地区召回,但在中国并不召回;丰田汽车在中美执行两个召回标准的“召回门”也饱受公众诟病。

最讽刺的是,高端洋品牌也是丑闻不断。一直被认为是“天然和健康”象征的高端饮用水依云矿泉水,实际上自2006年以来,已累计有22个批次共计470余吨被检测为不合格。其中10个批次亚硝酸盐超标,12个批次细菌超标。

而2009年至今,来自西班牙的知名服装品牌ZARA已经7次被各地工商抽检质量不合格。此外,范思哲、路易威登、巴宝莉、阿玛尼、香奈儿、迪奥等品牌也都曾在中国抽检不合格。更令人惊异的是,根据新华社的调查,这其中不少知名服装品牌甚至没有在中国设立统一的售后服务电话。

 超国民待遇,中国长期的倾斜性政策宠坏了外企

2011年10月份,意大利奢侈品牌GUCCI的深圳旗舰店被指为以苛刻规定虐待员工,甚至曾导致孕妇流产的“血汗工厂”,而这已不是这家以“时尚”和“奢华”著称的品牌第一次受到如此指责。GUCCI等大企业是发达国家的优等生,企业讲人文、发展讲持续,顾客是上帝,员工是宝贝。但一进中国,马上就面目狰狞,“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有个问题中国人非常不解,为什么像家乐福、沃尔玛、古驰这种享誉世界的跨国名企,一到了中国就会“水土不服”,蜕变成了坑蒙拐骗、残害生灵的洪水猛兽?原因其实很简单,中国长期以来让这些跨国企业享受了太多的“超国民待遇”,从而滋养了这些洋企业的傲慢心理,仿佛中国经济离开了他们跨国企业就没法腾飞。一些地方官员,往往也将有跨国企业入驻当地,当成了一件“贴金脸”的事情。

 违法成本低,“法外开恩”、“轻度执法”让外企有恃无恐

为什么外企在中外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其为盈利甚至不惜触犯法律、欺诈消费者呢?核心的问题还是中国的法律环境问题,商家的违法成本太低。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成本很低、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太大的情况下,这种懈怠很容易发展为对消费者的欺诈。

在资本的冲动和利益的引诱下,任何成功企业的品牌声誉、内在规范、企业文化都是靠不住的,必须要依靠外在的法律刚性制约和社会强力监管。跨国巨头如此,本土企业也是如此。只有如此,才能保持一个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

对于跨国巨头和知名企业的“法外开恩”和“轻度执法”,最终只会害了这个企业。严格刚性的法律制约和社会的强力监管,不仅能促使企业合法经营,也能帮助其树立美好信誉,并在整个行业建立公正有序的竞争秩序,更有利于所有企业的成长和繁荣。

 资本无约束,监管缺失“激发”企业“贪婪天性

要知道,企业不是慈善机构,“逐利是企业的天性”,不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其进入市场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谋利,而不是为了道德布教,这也决定了它们必然会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法制不健全、消费者不成熟、监管不完善……种种政策、市场和社会的罅隙,都会给各种潜规则以极大的利益空间,“外企变坏”也就见怪不怪了。

显然,中国的执法环境给企业提供了“变坏”的土壤。跨国企业在市场经济制度相对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壮大,能严格遵守所在国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才初步形成市场经济的框架,各项制度不尽完善,基本处于无序竞争状态,相关的政府部门监管执行不力。正是这样的市场经济环境,其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能,让跨国企业不惜铤而走险。

 外企的目标也是盈利,违法所得高于成本就是值得的

知名杂志《经济学人》在一篇讨论欧美金融企业违规交易的文章《自由交换:罚款和惩罚》就提到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对很多企业来说,在对盈利进行预估时一定会进行风险评估。而风险评估的结果往往就是:法律在利润面前,并非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尤其当违法成本很低的时候。

这一点在全球皆准,对来到中国的外企也不例外。而法律依赖于调查及惩治(包括罚款和刑罚),但在中国,罚款和刑罚都很低。过低的违法成本很容易使得违法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

外企们在中国的违法成本究竟有多低?

在国外,企业被罚的原因繁杂:垄断、会计丑闻、行贿、造假账、药物企业超用途使用药物和破坏环境等等都能成为被重罚的理由。只要稍有差池,就要面对动辄数十亿美元的天价罚单。时代华纳公司就曾因为向投资者隐瞒与美国在线合并案的细节,被处以24亿美元的罚款,而当时,时代华纳公司的年净利润不过13亿美元,罚款金额接近年利润的200%。

比较之下,中国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着实可称为“轻微”。近年来,国内处罚的“大单”沃尔玛连锁店销售假“绿色猪肉”案,最终罚款也只有269万元。此次,肯德基瞒报鸡肉抗生素残留超标事件,按照相关法律,只能处3万元罚金,而肯德基在中国的年营收接近百亿。

此外,监管法律不健全、监管标准低、漏洞多,使得企业违法被查出几率较小。而且多数一线执法者收入低,向其行贿相对容易。结果就是,由于相关执法者腐败,在执法方面的包庇,违法者就可更加肆无忌惮和难以发现。

外企的病其实是市场之病,正是中国市场的缺陷为外企提供了违法的土壤,所以规范外企首先要治市场之病。

 树立法律权威,让外企不敢变坏

很多外企至今还“有恃无恐”,因为他们知道大不了顶多“轻度执法”而已,不会损失什么。所以,为遏制频发的恶意欺诈消费者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国必须要在法律制度和社会监管上加大惩罚的力度。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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