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浙江样本”

浙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浙江样本”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一命题意义重大,并且富有浙江元素。浙江省在推进绿色浙江建设、生态省建设、生态浙江建设的各个时期均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尤其是生态经济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浙江样本”。

浙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典型做法

一、全国最早开展区域之间的水权交易

水资源是不可替代的战略资源。水权交易是提高水资源效率、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

2000年11月24日,富水的东阳市和缺水的义乌市经过多轮谈判,最终签署了水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义乌市一次性出资2亿元购买东阳横锦水库每年5000万立方米水的永久性使用权。由此,引来了“好得很”还是“糟得很”的争论。后经水利部、省政府的多方协调,解决了水权交易存在的瑕疵和问题,保护了水权交易的实施。

在该案例的启示下,省内外纷纷开展了水权交易。2002年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与慈溪市自来水总公司签署了每年供水7300万立方米的水权转让协议;2003年甘肃省张掖市在黑河流域分水的背景下开展了首例区域内农户之间的水权交易;2006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协调下从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调整出3.6亿立方米的水量,作为沿黄其他五个盟市工业发展用水,实施了既跨行业又跨区域的水权交易。十多年来,全国水权交易案例不断涌现。

水权交易的精髓在于,通过交易实现了稀缺的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水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二、全国最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

浙江省并非排污权交易的最早省份,却是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最早省份。浙江省排污权制度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区级层面的自主探索阶段(2002—2006年)。2002年4月,嘉兴市秀洲区政府出台了《秀洲区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同年10月,来自秀洲区洪合、王店等镇的泰石漂染厂等11家企业在“全区首批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启动仪式”上办理了排污权有偿使用手续,合同成交金额143万余元,开创了中国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先河。

第二阶段,市级层面的深化实践阶段(2007—2009年)。2007年9月,嘉兴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同年11月,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2007年11月到2009年11月,共有890家企业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总交易额达1.49亿元。随后,浙江省内其他地市也相继开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

第三阶段,省级层面的推广应用阶段(2010—2012年)。2009年3月,浙江省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批准的《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2009年3月2日,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同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省政府又相继出台了《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截至2012年6月底,已有11个地市45个县(市、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排污权制度改革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环境保护从“浓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环境产权从“开放产权”转向“封闭产权”;环境容量从“无偿使用”转向“有偿使用”;环境产权从“不可交易”转向“可以交易”。这项改革不仅实现了以最低成本达到环境保护目标的效果,而且促进了“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化,进而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三、全国最早实施省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早在2005年6月杭州市就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采用政府令形式对生态补偿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属全国首创。为了更公平合理地实行补偿机制,杭州市还设计了一套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评价体系,即根据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体系、万元GDP能耗、万元GDP水耗、万元GDP排污强度、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建立了一套生态补偿标准。

浙江省是全国首个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省份。离杭州市出台政策仅隔两个月,2005年8月浙江省政府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该项制度实施以来,浙江省投入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数以百亿计。2007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将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责权利统一”、“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对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浙江省还不断深化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将单一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为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相结合的科学制度,在基于跨界河流的水质监测结果确定补偿还是赔偿;二是将区域内的生态补偿拓展为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开始实施。

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了生态屏障地区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保障了整个区域的生态安全,实现了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因此,浙江省在生态建设的指标上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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