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建设:是一条值得探讨的路径
当前,农村发展中存在三个深层次问题。一是城乡产品不等价交换。农民既不能决定农资产品的价格,也无法控制农产品的定价权,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使农业利润的大部分都流向了城市,成为城乡不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诱因。二是产业化中企业与农民争利。由于市场地位的不平等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农户在产业化链条中只能依赖企业,企业与农民争利问题突出,极易将经营风险相互转嫁给对方。三是农村服务力量分散,政府部门间缺乏配套和协调,对“三农”的支持中投入重复与力量分散并存,影响了服务成效。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围绕农村消费、生产、公共服务等各领域的需求,采用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方法和思路,对现有农业经营体系进行构建。在当前条件下,以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建设为重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是一条值得探讨的路径。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是以科技单位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服务农民合作组织为重点,用市场机制对政府、科技单位、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农村社会化资源进行整合的新型农村综合性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是建设农业新型经营体系的有效途径,可以解决农村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首先,综合体的核心是建设商贸物流体系,将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用于农村再发展,实现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共享。其次,综合体通过市场化机制培育农民合作组织,支持其规范发展,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使农户与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使农民真正成为与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的主体。第三,综合体以科企合作方式,通过利益共享使科技人员、科技成果长久服务于农村。第四,综合体以市场机制运行,可以高效带动农村现有各类社会服务力量的整合,形成服务“三农”的长效化和常态化。
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建设的重点是推进农村科技、生产、物流、培训、生活服务等资源的整合,在农村打通四条通道,即以县域为单元,在县城建立农业物流商贸城,承担农资与农产品的营销,打通生产与销售通道;在主要农产品生产乡镇建立农村社会服务中心,集农产品加工、农业超市、物流配送、农村住宅、农村医院、农村养老院、农村娱乐中心等于一体,打通生产与生活通道;在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基础较好的乡镇建设智慧农业博览园(或现代农业科技园),承担农业高新技术的展示与示范、农民培训、农民合作组织指导、农业生态休闲等工作,打通科研与推广通道;在主导(特色)农产品生产较集中的乡镇建设农业综合实验站(或专家大院),承担生产技术攻关任务,打通科研与生产通道。四条通道打通后,可在县域内形成一个综合、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网络,实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结合,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结合。
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重点对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培育和规范化管理,使农民合作组织在劳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物流等环节形成竞争优势,带动农户共同致富,实现政府、科技、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结合,科技引领、政府扶持引导、市场化运营结合,从而引导现有各类农村服务业态的整合。
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的建设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条件。一是必须得到政府、企业、农民三方的充分信任,以便在政府、企业、农民之间搭建桥梁,整合各方资源,保护各方利益,实现共赢。二是有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意愿,既要有带动“三农”发展的人、财、物力,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更要有让利、留利于农村的意愿。三是有持续发展的经营活力,能够实现自我发展、稳定发展的良性循环。
多年的实践表明,政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科教单位中的任何一方,都难以独立支撑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工作。政府相关部门都有支持“三农”发展的强烈意愿,也有一定的资金,但一方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缺乏足够的掌握农业技术的人力资源。企业因其逐利性,难以得到农民信任。农民合作组织则多数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因此,建设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需要另辟蹊径,另寻主体。
建设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应以农业科技单位为依托,一是因为科技单位的主要工作就是从事农业的科研与成果推广,也有一定的资金、技术和充足的人力资源,二是易于取得政府、企业、农民三方的信任。但如前所述,单靠科技单位一家也不能解决问题,应支持科技单位(或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成立新的农业科技型企业,作为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的建设主体,按照市场化机制指导、参股等不同方式服务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农民合作组织,广泛联合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各方面的企业,完善农产品物流渠道,从而使农产品物流低成本、高效益。综合体通过投资获取收益,通过合作社的共同经营与社员分享经营成果。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并在综合体用地、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扶持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发展,规范综合体的组织行为,为综合体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科研单位、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与企业、合作组织等合资成立农村社会化服务实体,推动资源要素的统筹,构建由政府、企业、科研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多功能、复合型、创新性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
(作者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博士、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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