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美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

程美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

建立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打击腐败需要从外部机制入手,通过严惩警示之、通过防范隔离之,而从内部因素来说,就是要建立一套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这个保障机制与外部因素的不同点在于,外部因素主要是让其不敢轻易腐败、不能轻易腐败,而内部因素的作用在于使得对方不会也不想腐败,人们不是出于对腐败可能的后果的恐惧而拒绝腐败,而是内心缺乏腐败的内在动力。建立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我觉得至少要注意以下几点:

从价值观上去除腐败的思想根源。无论是耽于享乐的拜金主义,还是企求特权、高高在上的权贵思想,这些滋生腐败的思想都与其主体的价值观有关。我们要致力于反腐倡廉,无论何时都不能放松思想教育、价值观教育,不能借口市场经济和多元化思潮的存在而忘记从思想教育、价值观的高度来思考反腐倡廉问题。我们党一直强调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的价值观,要以为人民服务为目标,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是要在思想上是否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是否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所以,我们无论何时,都不能放松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价值观教育。只有具有健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人才能主动地“拒腐蚀,永不沾”;没有这个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人,总会以这个那个借口为由头来实施自己的腐败行为。

以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为突破口来完善各种党务政务制度,为不易腐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障。公权力腐败滋生的根源主要在于掌握权力的人滥用权力,因此,防止腐败就一定要让公权力的行使、运作有一套无法暗箱操作,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的运作体系。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出事有人管、管事有人评、评事有人断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党与政、上下级的分工、协作,集中与分权的工作机制。这些涉及权力运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就使得腐败分子无法钻权力使用的空子,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就会因失去交易的机会而自然泯灭,从而保障了腐败不易产生。

“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是一个环环相扣、互相补充的反对腐败的制度系统,其核心内容就是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运作、行使权力的体制和机制,其目的就是用制度来约束权力,使得反腐工作常态化、反腐过程制度化、反腐结果理想化。

(作者: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徐晶晶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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