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周贤:“四风”的危害及破除之道(3)

赵周贤:“四风”的危害及破除之道(3)

二是加强监督的制衡力。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权力运行千变万化,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才能编织抑制“四风”的严密法网。必须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戒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党内监督制度,使之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水平,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得到行使。继续拓展群众监督的渠道,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重视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充分发挥网民的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的自净力。如果说“四风”是“阴魂”,公开就是阳光。党务、政务公开是置“四风”于死地的利器。列宁说过:“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就是要让群众“知道一切、判断一切”,让权力拥有者时刻感到党和人民在监督,以公开防止“暗箱操作”,让“四风”无处藏身。必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的领域、内容和范围,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要做到及时透彻的公开。要以公开的力量倒逼党员干部自我净化,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权力运行和治理方式的转型。

四是加强惩治的威慑力。“严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新中国建国初期,对贪腐分子的严格惩处,在保证官员廉洁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遏制“四风”滋生蔓延,必须保持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让任何人都不敢触碰这根“高压线”。“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各级党组织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教育,要重重地给其一个刺激,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而对那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则要严格依法惩处,绝不能以过去的贡献抵消罪责。要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任何腐化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丝毫不法之财。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严厉惩处, “老虎”、“苍蝇”一起打,绝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赵周贤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徐晶晶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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