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机遇如何分享
上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目前, 虽然上海自贸区的总体方案细节尚未公布,但这一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力令人想起当年中国加入WTO。对于浙江来说,上海自贸区的启动不仅意味着可以凭借地缘相近分享更多的机遇,同时也意味着短期内不可避免的虹吸效应以及更高的转型要求。
前不久,一场由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组织的学术沙龙在浙大玉泉校区邵逸夫科技楼内举行。室外40℃的高温丝毫没有削弱与会专家、学者和地方政府负责人的交流热情,沙龙发起的“上海自由贸易区与舟山贸易港建设”主题,让他们兴奋不已。
核心是制度创新
国际贸易学告诉我们,相比国内目前的各类保税区,自贸区意味着更优惠的政策、更大的开放度。但现实中的上海自贸区,意义显然更为深远。
“现在很多人对于自贸区的认知仍然停留在关税的减免上,但那只是很初级的东西。”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黄先海认为,上海自贸区内不仅有一般边界意义上的关税减免开放,还将在那片区域内实现贸易自由、投资自由、服务自由和能源自由。
同为国家战略,义乌市副市长陈志成更愿意将上海自贸区的设立看做为我国提高整体对外开放水平的一个契机。“我的理解是,这是中央释放的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信号。”陈志成说。
浙江省商务厅综合处处长张钱江和同事们一起承担着舟山自贸区推进的相关工作。在他们看来,上海自贸区方案的核心是投资的自由化。而投资自由化的核心和基础,是在自贸区内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以及试图探索建立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外商在中国投资需要经过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核准。而自贸试验区将在投资项目管理环节,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和外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并停止实施国务院上述文件规定的相应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管理环节,对鼓励类、允许类和先行开放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取消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相应停止实施涉及的相关行政审批。
上述两个环节以及其他的环节和重点领域中,将确需保留的对外国投资者的特殊准入限制措施,列为“试验区外商投资例外管理措施表”,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海自贸区试验区核心是制度创新,而非简单的政策优惠,意义特别重大。”张钱江说。
记者在后来辗转得到的上海自贸区试点方案中,不仅看到了张钱江所称的两项“突破性创新”,还提及了试点内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也将进行的改变,即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拟实行备案制。此前,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需由商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境外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项目以及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都必须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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