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淞:关于党史研究的资料准备问题(3)

欧阳淞:关于党史研究的资料准备问题(3)

三、如何做好党史研究的资料准备工作

党史资料准备,是一项细致而繁杂的工作,包括征集、整理、运用等环节。每个环节都不可或缺,都能影响党史资料的质量和水平。做好党史资料准备工作,必须一丝不苟地抓好征集、整理、运用等各个环节。

(一)坚持广征博搜,做好党史资料征集工作

党史资料准备,征集是前提。无论是单位或者个人,在征集党史资料时,都要坚持客观原则,从历史事实出发,摒弃主观好恶,注意保持党史资料的原貌;要坚持全面原则,既要根据已有的线索征集资料,又要发掘新的领域征集资料,既要注意史料种类的全面性,又要注意史料形成过程的完整性;要坚持保密原则,如果涉及党的秘密资料,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分门别类做好保管工作。征集党史资料是党史工作中一项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延伸的长期任务,必须统筹兼顾,有先有后,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努力形成各方面共同关心、共同征集资料的局面。

坚持广泛征集与重点征集相结合。征集党史资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只有坚持广泛发动、全面征集,才能占有完整、丰富的党史资料,为党史研究和党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只有坚持重点征集、有所侧重,才能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在征集党史研究、资政育人急需的重要资料上,为突破重点、难点、疑点问题研究创造条件。只有坚持广泛征集与重点征集相结合,才能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实现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专题研究带动党史资料征集。这是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抓住党史资料的薄弱点和重点,确保资料征集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富有效率。坚持从专题研究着手征集党史资料,必须确定好选题,有针对性地、系统地收集相关资料,不断推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由分散到集中地有序展开。

坚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征集党史资料。党史资料征集工作是全党的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工作。党史资料征集涉及面广,单靠党史部门是难以完成这一繁重的工作任务的。只有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才能形成合力,实现党史资源的优势互补。要以开阔的胸怀、开放的姿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充分发挥党史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与档案、文献、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等学校、文博等系统从事党史工作的人员的联系协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的联系,建立宽广的党史资料征集渠道。

(二)坚持严谨细致,做好党史资料整理工作

无论是单位或者个人,征集到一定的党史资料后,都要对其进行整理。整理一般分为两步。第一步,将各种各样的、零散的、杂乱无章的党史资料有序化,即按照一定的类别和顺序排列起来。第二步,对党史资料的具体内容进行整理,包括进行校勘、考订,使党史资料从原始状态进入到规范、标准状态。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这两步是结合进行的,不能截然分开。

对史料的整理和辨析工作,或者说考订工作,是历史学的一种重要技艺。史料考证,不仅包括纠正错误,而且要搞清楚是什么人创造了这件史料、为什么创造了这件史料以及如何创造这件史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弄清楚这件史料的意义和价值。其中,辨别真伪尤为重要。郭沫若说过:“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足,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要有害。”法国历史学家布洛赫说:“轻视考证使人民阐释历史的尝试从一开始就有极大的缺陷。它不仅使人们忘却求实这一史学基本职能,而且使历史学难以不断更新,无法取得惊人的发现。”可见,包括鉴别真伪在内的史料考证工作,是历史研究不可缺少的基础环节。

党史资料考证工作,一般分为“外考证”和“内考证”。

外考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辨伪。党史资料来源多样,真伪夹杂。有的内容失真,有的名称失真,有的作者失真,有的时间失真,必须对其真伪进行认真辨别。这就需要借鉴古代史家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和方法。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就曾提出过鉴别伪书的12条“公例”,至今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辨别真伪是为了去伪存真,弄清史料的可靠性。但经考证为“伪材料”的党史材料,也并非毫无价值。历史学家陈寅恪对此有独到见解:“盖伪材料亦有时与真材料同一可靠。如某种伪材料,若径以为某所依托之时代及作者,即据以说明此时代及作者之思想,则变为一真材料矣。”党史资料不要一旦被确定为伪材料,就简单地弃之不用,应客观地衡量其价值,充分利用其可取之处。另一种是校勘。所谓校勘,又称校雠,是校对勘误的意思,指用不同版本和有关文献资料对某一资料进行校对勘误,目的在于校订资料中存在的字词、语句上的错误。党史资料在流传过程中,不免出现错误。尤其是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地印刷条件都很落后,形成和流传下来的党史资料中,不乏文字缺谬,语法不通,衍文增句,篇章错位,甚至改易原文等现象,这些都影响了史料的真实可靠性。这就需要做好党史资料的校勘。为做好校勘,历史学家总结了很多方法。如陈垣提出了“校法四则”,即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校勘党史资料,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方法。

内考证即对党史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加以鉴别。流传下来的党史资料中,记载的史事与历史真实之间经常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背离关系,出现不真实的情况。鉴别史料内容的真伪,要求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进行一番内考证。党史资料内考证的方法很多,其中,基本的有以下四种。一是求源法,即追寻历史事实的来源。二是反证法,即举出有力的反证来判断是非。三是旁证法,即利用其他资料作为依据,对史事加以他证或补证。四是理证法,主要是正确运用逻辑推理,达到考证史事真伪的目的。在考据中,要坚持“孤证不立”的原则,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历史论断只有一项证据支持而没有旁证,则该项论断一般不能成立。

党史资料经过校勘、考证之后,就可以以一定的题目和体例将其汇编成书。这属于资料性的、辑录性的历史编纂工作。编纂党史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服务现实和内外有别,抓好选题、编目、选材、标题、编排、注释、按语等各个环节,把资料立准、立稳,为资料运用打下可靠基础。

(三)坚持征用结合,做好党史资料运用工作

党史资料征集工作不能单纯为征集而征集,不能征集后就束之高阁。完整的党史资料准备工作,还包括保护、开发和利用党史资料。就党史部门而言,要抓紧改善保管、利用、展示条件,提高党史资料工作电子化、网络化水平,创办特色鲜明的党史资料信息服务平台。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既做好保密工作,又适应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加大开发开放力度。就党史研究者而言,要及时将征集到的史料运用到研究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史料一经运用,党史研究和编撰工作实际上也就开始了。在运用史料进行党史研究过程中,应注意坚持下列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论从史出。所谓论从史出,主要是强调概念、判断、论说,以及对历史的阐释、评价,都应该从资料证据中总结、概括、抽象出来。党史研究要坚持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在确实没有足够资料来证明某事的情况下,根据逻辑推理也可能会有一个说法,但也不能轻易下结论。一些党史研究者强调“问题意识”,这是一种好现象。但“问题意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们的头脑中自发产生的,而是从史料证据中提炼出来的。当然,人们在开始进行研究时,不可能完全排除某种概念,不可能完全没有问题假设,但“先入”不可“为主”,需要用史料进行验证。要坚决抵制按照某种事先设定的概念去裁剪、取舍史料的不良做法。

第二,坚持史料互证。党史研究要坚持开放的史料观,避免封闭的史料观。要重视使用第一手资料,确保史料的可靠性、准确性。要学习运用历史学家王国维提出的“地下材料”与文字材料互证的“二重证据法”的精神,努力扩大史料运用的范围。要充分发挥党史研究与现实联系紧密,不仅有书证、物证而且有“人证”的特点,拓宽史料互证的渠道。

第三,坚持精选精用。各种党史资料的价值有高低之分,其中最有助于反映历史本来面貌、接近历史真实的党史资料,其价值也最高。进行党史研究,并不是说罗列的史料越多越好,而是需要选取最能说明问题的史料。这就要求在运用史料过程中必须精挑细选,尽量运用典型史料。研究者要学会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去粗取精,找到最能反映历史事实的内在联系和本质的资料。如果不同类型的党史资料对同一历史事实的记录出现矛盾时,一般来说,文字资料要服从实物资料,口述资料要服从文字资料,报刊资料要服从档案资料,外部资料要服从内部资料。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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