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反腐败之路(2)

俄罗斯的反腐败之路(2)

2012年12月12日,普京在发布国情咨文时发誓,“要把腐败分子清除出政权机关!”此后,俄罗斯不断推出反腐的新制度和新法律。

2012年12月21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法案,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拥有海外资产(不动产和银行存款),规定期限指的是官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后3年以内。违者将被处以500万~1000万卢布的罚款,或被判处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并在3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自2013年起,俄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购买房产、土地、交通工具、有价证券、股份时,如果支出数额超过家庭最近3年收入总和,则必须申报并说明资金来源。证明大额支出收入来源的信息将在相应政府部门网站上公布,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基础上,这些信息将在媒体上公开。法案于2013年1月1起生效。现在已有俄罗斯官员因为这项法令而不得不辞去公职。

2013年4月2日,普京签署了一项法令,以推动俄官员收支申报制度获得严格执行,包括申报购入房产、土地、汽车、贵重物品、股票和在海外持有资产的信息,同时解释购入这些资产所用资金的来源。

不平坦的反腐之路

尽管俄历届政府都大张旗鼓地反腐败,但俄罗斯的腐败现象并没有明显好转,以至于很多俄罗斯民众已经对政府的反腐败失去了信心。2010年相信总统和政府会有效制止腐败的民众比例只有21%。俄“新闻大陆”网站曾发起了一项网络调查--“谁能帮助俄罗斯打击腐败?”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0%的民众选择“谁也不能”,5%的民众选择“国际法庭”,3%的民众选择“总统”,3%选择“司法机构”,还有1%选择“总理”和“国家杜马”。民众的不信任以及“越反越腐败”尴尬现状,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审视和深思俄罗斯腐败现象。

俄罗斯反腐之路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大量官员参与腐败,形成了顽固的抗衡中央政府反腐政策的官僚集团。当今俄罗斯经济的主要支柱和财政来源是俄罗斯的能源产业,俄大部分能源产业的高层管理皆为现任政府高管或者曾任政府高管,各级官僚和企业寡头出于自身利益形成了盘根错节的既得利益集团。由于种种原因,俄广大民众和舆论媒体对贪腐集团的监督并不有力,难以形成强大制约,因而俄中央政府和领导人的反贪举措往往雷声大雨点小,难以真正贯彻落实。

正因为俄罗斯的腐败已经成为俄社会的痼疾,因此普京总统在其重返克里姆林宫之后,把反腐作为自己的主要施政纲领之一,力图抑制和打击贪腐之风。目前,俄罗斯社会已经广泛达成了共识,那就是严重的腐败已经成为束缚俄罗斯经济发展的严重阻碍。俄罗斯要真正获得普京总统所说的全面复兴,就必须做好准备,在体制改革、制度建设、舆论监督和民众参与等诸方面进行长期的反腐败斗争。

(作者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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