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贩装死”抹黑城管 (3)

【案例】“小贩装死”抹黑城管 (3)

面对小贩与城管的纠纷与冲突,人们往往会先入为主地对城管进行“有罪推定”,认为城管肯定有错在先。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装死”的小贩成功地利用网络和微博,给城管的形象“抹了黑”。然而,及时提供全面丰富的信息,有助于减少成见发酵成为汹涌的“民意”,人们才会更加理性。当真相水落石出之后,众多网友开始对“死者”底线失守的行为表示了不齿。

小贩“装死”既透支了公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消耗了社会信任,也偏离了法治轨道,是一种失范的越轨维权。毕竟,再正义的名目,再悲情的噱头,再生动的表演,脱离了真实的根本,只会让人们越来越不愿意去相信、不敢去相信。

一方面,小贩不能“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再合理的诉求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另一方面,城管也不能忽视小贩正常的利益诉求,用“堵”和“压”的方式使之演变为过激对抗。如果小贩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手段可以顺利维权,他怎么会剑走偏锋地“装死”呢?只有让利益博弈和法治完善结伴而行,层出不穷的“跳楼秀”、“装死”等表演性维权才会逐渐减少。

小贩“诈尸”当惩,城管执法也该上层次

这出闹剧颇具戏剧性。小贩“诈尸”之前的表演,赢得了很多人同情,公众自然会斥责城管。这也正中了小贩以戏剧性方式给武汉城管抹黑的下怀。但“死者”受不了高温,坐起来跑掉了,事情急转直下,让公众看到了真相。实际上这起策划并不高明,虽然对武汉城管的形象有影响,但相信通过公开信息,市民能够体会到此次事件的闹剧性质。

现在公众关注的是,如何处置这起事件。据最新消息,“诈尸”小贩韩某已被公安部门抓获。目前,韩某和另外2名闹剧的组织策划者一起被警方拘留。昨天下午,江汉区委、区政府组织了公安、城管和相关街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对江汉路、万达等商圈,开展以社会治安为重点的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会后,共组织公安、城管、街道200余人开始整治。

就事论事,小贩“诈尸”属聚众闹事,扰乱了公共秩序,污辱了公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已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中的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最轻也需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即使小贩也有冤屈,也应该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而不应该以这种欺骗裹挟公众的闹剧来对付执法部门,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或支持小贩“诈尸”行为。

但城管方面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小贩“诈尸”绝非凭空而来,既有长期以来城管暴力执法负面大环境的原因,也有引发此事件发生的具体情节。近期国内出现了多起城管暴力执法致人伤亡的事件,舆论进一步使民众对城管工作普遍产生了刻板偏见。这种情绪一旦被刻意利用,小贩和城管就不再是管与被管的关系,而是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关系。此时,合理的城市管理难以展开,人们在情绪左右下也不问真假,此其一。

其二,在城管与小贩暴力冲突中,双方没有赢家。城管在人们的心中总是不怎么光彩的形象,甚至是扮演厌恶和痛恨的角色,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城管员执法行为粗暴——掀翻小贩的摊位,没收小贩的经营产品,还动辄拳脚相加。而当小贩逆袭上演“诈尸”闹剧时,公众对小贩原本同情可怜印象顿时减少几分,与时同时,生发了城管也并非那么好当的感觉。

如此语境下,对武汉即将开展的以社会治安为重点的综合整治行动,应该支持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但同时,也应该审视城管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现状,至少,应该把武汉城管从2009年以来进行的多次创意性执法尝试,如眼神执法、鲜花执法、举牌卖萌执法、城管反串小贩的体验式执法等,落到实处,形成常态,而应该是“确实不是常态化的执法手段,那不过是一种宣传的策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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