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专家:此事应严格区分责任公布真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的徐双敏教授称,对待这样一件事,政府部门应该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在这件事中谁有错就追究谁的错。
徐双敏进一步解释称,如果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中存在过度执法行为,政府部门就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向小贩诚恳道歉,如果小贩受了伤,城管方还应妥善为其治疗,但城管方的责任仅限于此。至于小贩策划此次闹剧,带人聚众闹事,甚至围堵了政府机关,公安部门也应该严格追究参与聚众闹事人的法律责任。
另外,徐双敏还表示,现在城管的名声不好,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市民也容易先入为主认为城管有错在先,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城管就更需要学会如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徐双敏认为,这次闹剧,小贩很成功地运用网络及微博,将武汉城管抹了黑,但武汉城管最好的处置方式是,第一时间将事情的全部真相公之于众。
律师:闹事者触犯寻衅滋事罪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表示,最近城管的负面新闻非常多,很多地方的城管执法也确实存在不文明的地方,但很多小贩爱占道经营这也是存在的,一边是管理者,一边是不想被管者,所以小贩与城管间的矛盾是难以在短时间内化解。
邱律师表示,这次事件,小贩采取了戏剧性的方式给武汉城管抹黑,但实际上这起策划并不高明,虽然对武汉城管的形象有影响,但相信通过公开信息,市民能够体会到此次事件的闹剧性质。
另外,邱律师表示,商贩聚众闹事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中的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最轻也需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而事情的起因,如果确实是因为城管方面打人所致,打人者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但这需要看城管当时的行为究竟是什么样的,是适用治安处罚还是依照单位的管理制度处罚。
城管未及时将信息公开
根据公共管理专家徐双敏和律师邱华的说法,城管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是最有效的应对此次闹剧的方式。但记者发现,无论是武汉市城管局还是事发地所属的江汉区城管局,在应对此次闹剧时,都没有做到将信息及时公开。
2013年8月3日登录市城管局的官方微博“@武汉城管”,发现其最后一条微博是2013年8月2日上午8点42分更新的,上面没有任何关于此次事件的说明情况。而江汉区城管局的官方微博“@江汉城管”最后一条微博是2013年7月31日发布的,上面也没有对此次事件的情况说明。
另外,记者登录了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微博“@武汉发布”,这上面也没有关于此次事件的说明。直到昨晚7点多,才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说出事情的真相,这是一起小贩自己策划的闹剧。随后,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评论称,“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官方却闭口不提事情的真相,普通百姓只有认为是城管真的打死了人。”
“加V”记者微博还原真相
2013年8月3日,当真相逐渐被网友们知道后,也逐步转变了网友们对城管一致声讨的言论。
传播最广泛的是网友“@FY小圆”的微博,他在微博中配发了9张图,并写道:“武汉城管也搞死人了,在中山大道江汉路地铁门口总欺负老百姓,大家快转发为他们出点力!”
但是,随着众多微博“加V”认证的记者在微博上留言,称这是一起策划的闹剧后,众多网友开始对“死者”的行为表示出了不耻。
小贩“装死”维权稀释社会信任
为了吸引老百姓的注意力,有些人往往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炒作成名,找不到工作、想创业又苦于没钱的年轻人策划了“小女孩撑伞”……这一次,小贩“装死”试图靠打悲情牌来伸张诉求,却因为炎炎烈日“穿帮”,再一次将并不厚重的社会信任稀释了。
作为一种表演性抗争手段,“装死”只不过是小贩表达利益主张的一种工具。通过戏剧性的“装死”,小贩迅速地吸引老百姓的眼球,将个体所谓的不公正待遇社会化、公开化,将公众注意力和舆论压力转化为利益博弈的“筹码”,从而占据道德优势和利益博弈的有利位置。
在眼球效应时代,“城管打死小贩”无疑颇具看点。在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下,“装死”的小贩作为弱者利益受损、生命被剥夺的代表,自然会赢得舆论的支持,很容易争取观众和听众。在“浅阅读”时代,“城管打死小贩”无疑触碰了人们关于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引发人们对城管偏差行为的质疑与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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