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德”并举正医风

江西:“法”“德”并举正医风

近期,在国际医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相继在华曝出“贿赂门”的同时,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卖婴案也在持续发酵,这些都引起了公众对医务工作者道德水准恶化的担忧。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道德原则不再是标准化的,各种以身份为特征的依赖性关系向以个人独立自由为基础的契约性社会关系转变,这种道德多元固然给社会带来了活力,但也意味着在某些问题上道德规范制裁力的弱化。毕竟,只有基于社会共识之上的道德规范才具有强制力,才能显现出其社会控制的功能。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新的社会评价和制裁机制来实现传统道德的功能,尽管传统道德规范仍然会起到一些作用。

首先是靠法治。法律规范并非是和道德判断无涉,它是最低层次的道德。我们应该努力建立起和当代经济社会现状相匹配的法律体系。比如,当前“以药养医”的体制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根除药价虚高问题的根本改革措施是减少政府管制,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建立竞争性的药品零售市场,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药品价格,解决医院的公益性补偿问题,而不是强化政府管制。所以,立法亟待跟进,政府对药品管制的重点应该从以价格管制为重点转向药品的假冒伪劣问题和药品质量问题等社会性管制上来。

其次,要格外关注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培养,这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要。多年来,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发达,我们很不注意培养各个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各个职业往往套用社会的一般伦理规范,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各个职业的运作甚至必须依赖私人关系,结果自然是这些职业的运作显得很随意。比如,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投机行为都是受到谴责的。但是,在商业领域,特别是证券和期货交易行业,投机行为一般来说并不违反职业道德。又如,现行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是,由于很多医院和地方政府对职业道德建设的漠视,对医生的职业道德考核在不少地方早已沦为形式。

目前我国执业医师人数超过200万,为确保医生队伍的纯洁,维护行业尊严,如何强调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都不为过。将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医生列入“黑名单”直至“终身禁医”,正是公众的合理诉求。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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