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衔接: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2)

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衔接: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2)

第一,救助理念:从古典自由主义到福利多元主义。

顾名思义,古典自由主义强调自由,尤其重视个人权利,个人财产权被认为是个人自由中最重要的部分,反对政府干预。古典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更是主张用市场来解决一切问题。在这一思潮之下,个人的贫困、疾病等生活困难被认为是个人的事情,排除政府责任。因此,当时的社会救助主体以民间慈善组织如教会、个人为主。上世纪80年代以后,各国福利危机集体爆发,理论界对福利国家制度的批判逐渐增多。以此为背景,福利多元主义应运而生。作为为解决福利国家危机而新兴的理论范式,福利多元主义摒弃之前的市场全面福利或者国家全面福利观点和做法,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除市场和国家之外,其他主体如个人、家庭、志愿组织和民间组织也应作为福利提供者,承担相应的责任。[6]随着福利多元主义思潮的兴起,西方发达国家中的社会救助也逐渐改变过去的政府救助或者慈善救助一元化局面,形成政府与慈善组织合作的多元化救助格局。

本文关键词: 乜琪 慈善救助 政府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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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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