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治强:打造社会救助升级版

江治强:打造社会救助升级版

推动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在精准扶贫视角下探讨社会救助的改革发展问题,迫切需要研究如何与扶贫新战略的要求合拍,打造社会救助升级版。从这一目标出发,未来社会救助要在扶贫战略中精准发力,必须清楚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创新,应当加强哪些方面的薄弱环节。

厘清扶贫对象与救助对象认定方式上的差异,增强救助政策瞄准精准性。扶贫战略的重大转向是更加注重精准,其中包括精准确定扶贫人口,并以此为基础实施针对性政策和项目。作为一项选择性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的实施同样把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作为制度设计的重要一环。社会救助要发挥扶贫托底的作用,从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来看,首先要落实法定的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审批程序,同时扩大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技术的应用,使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不因扶贫目标而放宽标准。在此前提下,应当进一步细化与低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项目相衔接的扶贫对象评估和认定的指标,同时,还需要建立扶贫对象信息与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扶贫部门识别的贫困户信息还不能完全对接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的需要,亟待建立相互兼容的信息登记、传输的平台,增强信息的共享性。

提高低保标准与提高补差水平双管齐下,筑牢农村低保托贫的制度基础。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低保兜底脱贫是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措施。这需要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保持合理的匹配关系。理论上讲,扶贫标准理应高于低保标准,但是两个标准的差距不能过大,而应当保持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目前低于区间上限的县区尚有1000多个,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只有提高这些地区低保标准的幅度,才能使低保制度达到托贫的目标。可以说,“十三五”时期,农村低保能否真正实现“托贫”,关键要取决于保障标准的增幅和财政投入是否充分。

创新医疗救助,有效遏制和消除因病致(返)贫现象发生。中国已经迈入全民医保时代,发生因病致贫的几率确已大为下降。但事实表明,贫困家庭致贫返贫成因中罹患重病大病的情况仍排在前列,一人得病、全家返贫的现象不时发生。在扶贫攻坚中,配套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必须研究如何增强医疗救助可及性、扩大政策惠及面、提升支付和管理服务水平。首先应根据患病种类、医疗费用负担、家庭经济状况等指标,及时将符合现行政策的贫困对象纳入到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等不同方式的医疗救助范围。以扩大可及性、增强精准性为导向,通过识别是否建档立卡、是否符合规定病种和诊疗目录等简明方式,进一步降低大病医疗救助门槛,扩大大病医疗救助的可及性。要方便困难群众跨地域求医看病,可以先从省级行政区域起步,逐步放宽大病医疗救助异地就医限制,为大病患者提供更多异地就医的选择。针对特困地区的因病致贫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研究赋予地方调整用药和诊疗目录的权利,将一些地方病、慢性病纳入到医疗救助制度,同时进一步提高大病救助的报销水平,增强这一制度的“含金量”。此外,医疗救助要注重与医疗保险制度和计生医疗服务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尤其在信息互联共享、即时结算、服务对接等方面强化衔接和整合,形成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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