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结构需要大调整(3)

中国金融结构需要大调整(3)

三、强化政策性金融的积极作用,提高金融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包容性

1999~2007年间的商业银行资产重组与股份制改制为我国银行体系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从而也为本世纪初经济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但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市场化与低利率、高利差补贴政策的长期结合造成了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的巨大扭曲。从国外引进的薪酬激励机制更使银行的短期经营目标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日益分离。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常常以行政干预的方式“纠偏”,但其一刀切的做法更多引起行业共振和系统性的不稳定。因此在通过利率市场化退出价格补贴、放宽业务模式选择的自由度、促进商业银行良性发展的同时,有必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力度和综合监管的力度。

经济和金融转型需要市场化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协调发展。市场性与政策性金融协调发展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健全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与行为规范。银行体系自身具有创造货币和信贷的功能,信贷扩张在给投资主体形成固定资产或金融资产的同时也给他们创造了相同数额的负债。当银行体系通过信贷扩张(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更高财务杠杆)追求最大利润的时候,国民经济极易出现投资泡沫的膨胀。泡沫的形成给金融机构带来巨额短期利润,而泡沫破灭则会导致投资者资不抵债,进而导致金融体系的崩溃。结果不仅是系统性风险将大部分转嫁给国家财政,而且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修复将导致国民经济长期停滞甚至衰退。因此,如何约束金融机构的短期逐利冲动,坚持金融业为实体经济服务,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合法性基础上分享经济成长成果,这需要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需要通过金融交易杠杆率的规定、金融机构合理利润边界的界定、薪酬制度的设计等制度安排,消除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者追求短期暴利的机会和内在驱动力。二是需要明确政策性金融的定位和相关制度设计,促进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比如,对农业、教育培训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社会效益的领域,需要构建相应的政策性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其发展。

除了更有效地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等现有政策性银行的积极作用外,我们建议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创设国家人力资源开发银行,来促进我国的职业教育和劳动者技能培训。

我们建议每年从国家教育经费中提取相当于GDP0.5%~1%的经费通过设立国家人力资源开发银行,专款专用,按受教育人数拨给产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项目,并以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支持培训加劳务派遣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以此促进我国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国家人力资源开发银行可定位为人力资源开发投入与服务机构。职能是国家职业教育资金的投放、信息服务和相关政策、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资金来源于国家与地方财政拨款与长期债券融资。资金用途主要放在职校质量评估基础上按学生人数拨款、技能培训项目拨款、培训与劳务派出类企业贴息贷款以及教育券发放等。并通过建立全国联网数据库,提供可即时查询的人力资源与就业信息,并提供相应服务。国家人力资源开发银行也可承担技能考级、资格证书等相关标准与制度的制定、实施和专家支持。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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