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路径,推动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已上升到执政战略的高度。
合理处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关联性,对推动农村人口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对妥善协调人口迁移和城镇化的关系尤其重要。
作为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路径,推动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已上升到执政战略的高度。据报道,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已接近完稿。按照国家发改委设定的工作程序,在完成相关14个部委的会签后,该规划将报请国务院讨论批准,并最终上报中央政治局审议。
通过顶层设计整体推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行政管理、财政体制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实现“人的城镇化”,是现阶段推动国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在这方面,户籍改革是具有核心意义的制度改革。城镇化过程中,乡城迁移人口能否获得流入地城市的户籍,受到城市政府选择性接纳的影响。城市政府往往通过教育程度、技术能力、投资产业和购买住房等条件,为其需要的“高端”移民提供户籍。而进入城市的迁移人口是否选择流入地城市的户籍,也是其本身自主选择的结果。
移民的户籍选择,是基于对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福利、机会、风险和未来的比较。一方面,流入地城市的户籍壁垒、福利限制,阻碍了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及其市民化。另一方面,农村流出地的土地具有重要的保障价值,有不可忽视的利益,也限制了迁移人口进入城市。和户籍制度相关联的城市制度体系和农村制度体系,会影响移民的迁移决策和城镇化过程中的行为选择。人口迁移受到城乡制度体系的双重限制,这构成影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制度背景。
推动实现新型城镇化的综合制度改革,要对户籍制度和相关制度体系进行整体性的改革和脱钩性的改革。整体性的改革,是指不能就户籍改户籍,而需要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城乡土地、保障、福利、公共服务、就业制度等联动,配套开展改革。脱钩性的改革,是要将上述城乡制度体系安排和户籍制度的关联性逐步脱钩,弱化户籍本身具有的福利价值,使其回归人口居住地登记的制度安排。
流入地城市的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关联,已被大多数人熟知。而若从流出地农村地区的视角来观察中国城镇化,就会发现,农村流出地的土地制度安排,对农村人口迁移和城镇化选择具有影响。有农地和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往往不愿放弃土地进入城镇,在城市郊区或农村土地价值较高地区的农民,更不愿放弃土地,甚至出现“非转农”的需求。来自农村的移民对获得城镇户籍的期望相对较弱,这也与其本身拥有农村土地有关。合理处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关联性,对推动农村人口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对妥善协调人口迁移和城镇化的关系尤其重要。由此,要推动中国未来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改革和户籍改革,有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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