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政策应有怎样的精气神 (4)

中国的经济政策应有怎样的精气神 (4)

在现阶段,中国的民营资本的单体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都远远逊色于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的竞争力也远远落后于海外资本。从民营企业家携带着各自的资产出现在中国的移民潮中,可以看出,中国当代民营企业家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忠诚度和爱国主义精神还远不如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企业家。如果中国民营资本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还不足以主导中国经济,那么,中国就不具备发展由民营资本主导的“资本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条件,而只能选择由国有资本来主导和组织中国经济这一制度模式。这种由中国国有资本主导的“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必然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因此,应该称之为“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

在民营资本实力还不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情况下,面对对外开放所迎来的全球跨国资本的竞争压力,只有国有资本具备与国际跨国垄断资本抗衡与竞争的实力。国有资本忠诚于国家。为了实现中国经济与社会的现代化建设,坚持独立自主的政治、经济和外交政策,中国必须选择由国有资本主导的“有组织的市场经济模式”。这就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

在民营资本无法主导中国经济的情况下,如果压制国有资本的发展壮大,那么,中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必然让位给海外跨国资本,必然使中国经济丧失独立自主性。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对一切旨在打击国有资本壮大、限制国有企业发展的舆论和政策都应该保持警惕并予以纠正。

总之,历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由初级的、非组织化和非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升级为高度组织化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升级为以追求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为目标的、由国有资本主导的“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避免中国经济结构拉美化和经济性质殖民化。

因此,中国经济发展的内涵并不是简单地保持经济总量的数量型增长,而是要完成“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为目标”的生产结构调整、分配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调整;是要完成市场经济制度由“初级的、无序的、非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制度”升级为国有资本主导的“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中国必须走、也只能走“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

三、中国经济政策的精气神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政策具有三大缺陷:一是缺乏层次性,即,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和微观政策之间缺乏分层与衔接;二是缺乏系统性,即,政策出自部门,往往以部门利益为导向,政出多门,彼此冲突,没有系统性和全局观;三是缺乏长远性和预见性,朝令夕改,宏观调控调个不停,各个经济体难以形成合理预期而只好选择投机。究其原因,这是因为中国的经济政策没有体现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没有体现共和国的宏伟目标、没有体现国家经济制度的本质精神之结果。

这里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是:中华民族的理想是什么?现实生活中人们血液中流淌的信念是什么?政府部门确立的经济发展目标合适吗?GDP总量、人均收入和小康目标能否代替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中国真实的经济制度是什么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还是资本主义性质?中国经济是独立自主经济体还是买办权贵主导的经济金融殖民地?如果上述问题没有正确和明确的答案,或者回答问题口是心非,心存狐疑,那么,中国的经济政策怎么可能做到具有层次性、系统性、长期性和预见性?

只有明确中国的国家目标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国防和科技的现代化,只有明确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经济制度保障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那么,中国的经济政策才能找到聚焦的方向,才能体现出“市场经济”、“有组织”和“社会主义(国有资本主导)”这三重制度性内涵的精气神。为此,我们需要在政策层面上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明确经济发展的目标定位。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仍然是实现“四个现代化”,仍然是追求工业化和现代化。当前需要根据新型工业化的八个标准,制定中国“再工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并以此纠正城镇化、城市化、开发区化、房地产化和世界工厂化等各种追求低质量GDP增长的做法。

第二、整顿和重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中国国内统一市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工作,这需要拿出类似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的决心。为此,需要取缔各地各种税收优惠、土地优惠、排污优惠以及违规免罚优惠,同时,执行统一的处罚标准。各种政策性优惠是对其他地区和其他企业的歧视,也是对正常经济决策的干扰。各级政府在经济领域的首要工作不应该是招商引资和追求GDP增长,而是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社会制度的权威。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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