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历史方位与功能(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历史方位与功能(2)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政治重心下移,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的过程。人心向背定成败,而决定人心的不是别的,恰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和维护程度。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党与人民群众更紧密的黏合与统一,是我们党和人民群众保持关系良好、互动良性的关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真正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最终赢得群众、找到群众、拥有群众,才能拥有党和国家的未来。

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是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的捷径和法宝。尽管我们党目前面临着“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只要我们能够紧紧抓住群众路线这一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就能与人民大众更加密切地联系,确保不变色、不变性、不变形。以维护群众来维护党,以赢得群众来赢得党的成员,从而使党获得充沛的活力和生机,切实保证党的领导和执政。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功能

通过在全党开展政治教育活动着重解决干群关系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和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工作经验。当前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要从根本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大战略选择。整体上处理好党同人民群众的良好关系、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和福祉,应当是我们党在当前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决定我国能否顺利战胜国际金融危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为把这一活动内容落到实处,本次活动开展要具备以下功能。

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切实规范和约束县处级以上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从这次活动的主体来看,党中央已有明确定位,即将本次活动的重点放在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此可以看出中央的强大决心和鲜明态度。就我们党的理论而言,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一致的,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然而实践中我们会发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完全实现也需要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发生在部分领导干部身上的权力腐败现象就是最好的说明。这就是说,党的性质、宗旨不等同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活动,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性质不等同于党的干部个体对权力的看法和使用,我们过去的一些失误,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在以上两个问题上没有处理好。如果说权力的实现程度和权力的实际使用状况呈现正相关的话,那么加强对党的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就是强化党的性质和宗旨,管控和监管党的权力的不当使用就是规避和防范因背离党的性质而带来的政治风险。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县处级以上权力机关和干部作为重点教育整顿对象,就是要清理权力的违规配置和使用,就是要让权力在实践中始终坚持回归到党的性质和宗旨上来,进而防范和化解权力因使用背离所带来的政治风险。

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切实实现党的整体转型与结构功能调整。我们党面临“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困扰,以及遭遇“四个考验”、“四个危险”的现实挑战。这些问题是党的政治运行过程的副产品,原因在于党的政治运行过程。而党的政治运行过程从根本来说,就是政权、人民、权力、社会、组织、群众、干部、公民等要素之间相互联动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不顺畅,才造成党的整体政治效能受到负面消耗。既然本次活动主要是教育整顿党的运行体系的关键层级,那么就要名至实归,着力就这些关键层级面临的诸如领导干部的理论信仰问题、权力的配置和使用方式问题、领导干部对上与对下负责的平衡问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群众监督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整改。

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和政治话语空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直接目的就是要通过教育和约束干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营造有利的政治环境。党的最高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党的事业就是人民的事业,理应在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我们党的一切活动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呼声和要求作为指导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指挥棒,就不会出现党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对立、党的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冲突。唯有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和政治话语空间,以此克服和约束以党的意志代替人民群众的意志,以党的权力代替人民群众权利,以党的干部代替人民群众作主的落后政治行为,才能最终换来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福祉的共赢。

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切实扭转党的作风和腐败治理。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明确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可见,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态度是异常明确的。因此,我们就要利用好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全面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和发动县处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和批评,内外联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并且在此活动基础上积累经验,形成一套长期管用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法规,使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能够向前迈出一大步,使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能够取得实质性进展。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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