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人民公仆,谨言慎“笑”

【案例】人民公仆,谨言慎“笑”

【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11岁男童溺水身亡 官员处理时“露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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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立天生“笑相”。

11岁的男孩小志在老家李桥村还建楼小区蓄水池不幸溺水身亡,其父母与街道干部协商却发现相关负责人“面露笑容”,由此质疑其诚意。

2013年7月30日,在现场看到,人工蓄水池占地面积约15亩,边缘长满浒苔,十分湿滑,水池外围有一圈50厘米高的防护栏,周围设有三处“禁止下水”的标识。遇难儿童小志的衣物和拖鞋还摆在水池岸边,其父母林家森、石勤丽在一旁哭喊。

51岁的村民林家森说,前几天他妻子石勤丽带着11岁的儿子小志到老家避暑。2013年7月27日下午3点多,儿子与一名13岁男孩相约出去玩耍。不料,半小时后,该男孩跑来说其子小志不慎落入小区的蓄水池不见了踪影。街坊邻里闻讯赶到救起孩子送医抢救,却被告知孩子已不治身亡。

采访中,祁家湾街党工委副书记朱大立曾面露“笑容”,遭林家森夫妇多次质疑。

祁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建国说,该水池是应村民要求建设的消防蓄水池,此前政府曾花30多万元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夏季儿童溺水事故,每个自然村也设有义务水池管理员,做到每家每户敲门提醒,没想到还是发生了悲剧。至于朱大立“面露笑容”一事,李建国解释,朱大立同志生就一副笑眯眯的“福相”,引发了家长误会。

“作为一名父亲,我也深感悲痛。”李建国表示。事发后,街道已多次派出干部安抚家属情绪,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尽快妥善处理此事。

官员处理男童溺亡“面露笑相”有失公仆形象

丧子之痛,对于51岁的村民林家森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街道办事处作为地方一级部门处理男童溺亡事故中,理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个不言而寓。事故协商中,祁家湾街党工委副书记朱大立曾面露“笑容”,遭林家森夫妇多次质疑。仅就协商而言,群众有质疑说明村干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需要做好解释工作,毕竟死者为大。如确如当事人所说处理事故时相关负责人“面露笑容”,则实为不该,其行为有失公务员形象。

在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时,看人脸上的表情是不可避免的,许多时候甚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人的脸上的表情,即面部表情,具有很多特有的功能,“看脸上的表情”能“看”出许多从别的部位所看不到的“情况”。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杨达才笑脸相迎引公众斥责,源于在事故现场微笑示众不合人之常情。公众嗤之以鼻是道德人伦上的本能。既然道义上不同于常人,公众才想进一步探寻杨达才在作风上是否也不同于常人,结果让杨达才身陷“微笑门”、“名表门”。这些年来,老百姓对某些“有关部门”“脸难看”微词最多、反感最烈。老百姓到机关办事,最不愿意看那无论说什么都无动于衷的“机关脸”,因为,办事无望、难题无解、要求被拒,都写在那张脸上。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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