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医生多点自由执业是否利好患者?
有助摒弃“以药养医”
事实上,在一些乡镇医院和民营医院,约请公立的大中医院专家来坐诊、做手术并不少见,这既能充实其医疗力量,也能让患者在求诊过程中减少奔波之苦。深圳允许多点执业,只不过是将这种事实提升到了公共政策的层面,公众不必大惊小怪。
当前,一些医生的收入水平还不够高,面对生活的压力,容易成为医疗“腐败参与者”。允许多点执业后,医生可在自己支配的时间内搞些“兼职创收”,其收入水平应该能有所提高。同时,品牌医生会得到更多市场认同,这能促使医生遵守职业道德,提升医疗水平,有助于摒弃“以药养医”,转为“以技养医”。(刘克梅河南开封 市民)
可激活“一池春水”
医疗体系的人才壁垒仍然存在,只要分配或注册到哪家医院,医生很难再有“走出去”的机会。此前医院之间的竞争主要局限于医疗设备、大楼等硬件,医生这一最重要的医疗资源却被遗忘。由于医生缺乏职业危机感,往往追求“不出事”,无须业务精湛也照样无损衣钵。
医生自由执业后,医生待遇、科研条件、医患氛围等软环境,都将影响医生的执业去向,将促使医院提升各种软硬环境。由于经济调节因素的影响,许多医生愿意且能够到基层行医,有利于提高基层医疗水平,并减轻大医院的压力,对现有的就医习惯也会产生影响。(罗志华广西桂林 医生)
谨防荒了“责任田”
应该看到,医生自由“走穴”可能带来负面后果。一方面,能出去“走穴”的医生都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生,他们是医院的骨干。当遇到有病人需要急救等突发事件时,其所属医院随时可能需要他们去救场。另一方面,医生“走穴”的收入一般比在所属医院高,这可能会使很多医生热衷“走穴”,而不安心于本职工作。这几年不少公办学校的名师在私立学校里“走穴”代课,而在所属的公办学校糊弄任务,影响到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是个镜鉴。
所以医生自由执业应当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本职工作,在休息期间等有余力的情况下自由执业,而且要让所属医院知道其去向,别因为“走穴”荒了自家的“责任田”。(张立美山东临沂 教师)
制度考虑应更周全
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医生自由执业可能变成另一版本的演艺圈。一者,“走穴”医生的工资由谁来发放。任何一个名医能力和水平的提高,除了自身努力因素之外,最重要就是所在医院的培养,而这些成本的付出来自所属医院。凭什么让原来的单位给他们发工资,却让医生赚着自己的外快呢?二者,“走穴”医生的行医行为算“公”还是算“私”?行医有风险,在给病人看病、动手术的时候,出点事故可能难免。医生“走穴”时若出了事故谁埋单?医生个人又能否承担得起?
这些都应该是在规划一个新方案时应该考虑的。笔者认为,“走穴医生”可以有,但还要考虑得周全些。(郭元鹏 江苏徐州 职员)
走穴医生+金钱诱惑=张悟本
医生走穴是一把双刃剑,好处在于可以最大限度服务患者,在好医生、名专家还不可能院院皆有的情况下,他们的走穴可以给患者需求带来最大的空白填补,更可以体现技术价值。也有不好的一面。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这就是另一版本的演艺圈。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思考。
一者,“走穴医生”的工资由谁来发放。公立医院都是体制之内的,医生的五险一金都是由原单位支付的,工资也是原单位发放的。自由走穴,对于个人来说,当然会因为劳动和技术,增加一笔额外收入。可是,我们可以想想,凭什么让原来的单位承担着他们的“衣食住行”,却让医生赚着自己的外块呢?
二者,“走穴医生”的行医行为是算“公”还是算“私”?医生是一个有风险的职业。在给病人看病的时候,手术的时候,出点事情不可避免。如果是小点的医疗事故还好说,如果是“摊上大事”了怎么办。眼下的医疗事故赔付,所有资金都是由医院来托底的。医生走穴时出了事故谁买单?原医院买单有点冤,邀请的医院买单有点不情愿,因为人家是付了手术费的,医生自己买单,面对动勿几十万、上百万的赔偿,能不能承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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