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有关“医生多点自由执业”的探讨(4)

【案例】有关“医生多点自由执业”的探讨(4)

医生自由走穴看上去很美

从理论上讲,医生多点执业,有助于统筹共享医疗资源,方便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可谓一举多得。然而,在现实中,医生自由走穴却遭遇“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北京试点两个月,仅10余名医生公开签约。湖北启动前三天,更是没有一人提出申请。这一现象除了政策本身存在缺陷外,更主要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

首先,行业体制限制了自由流动。与国外医生属于“社会人”不同,我国医生大都是“单位人”,与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和引进来的人才,却去别的医院坐堂看病,还要流失一部分患者资源,医生所在单位对于医生走穴自然缺乏积极性,甚至还要想方设法予以阻挠。

其次,超负荷工作也让不少医生分身乏术。有能力被其他医院邀请走穴的,基本上都是三甲医院的知名专家,而这些专家的门前每天患者排起长队,应接不暇。即使医生有走穴的想法,却也只能是有心无力。

此外,医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需要其他医护人员的支持,依赖于高科技的医疗设备。离开了原单位的“天时地利人和”,再有经验的专家恐怕也唱不了独角戏。加之,一些病人病情复杂,需要全面的术前检查和术后观察,走穴医生由于“档期”限制,不能前期介入了解病情,也做不到后期跟踪帮助康复,这不免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隐患。近年来,关于走穴医生引起的医疗纠纷时有发生。

在美国,平均每635人就有一名医生,中国每7000人才有一名医生,其中优秀医生又大都集中在少数大医院,进一步加剧了医疗需求失衡、医疗资源不足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医生自由走穴,只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在别的医院多接待一名病人,意味着自己所在医院有一位患者挂不上号。从整个就医群体而言,并没有实现改革的增量,甚至还会因为医生来回奔波耽误时间、影响精力,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患者权益。

开放医生自由走穴可以有,但这绝非医改的终极目标。解决看病难现象,还要老老实实练好内功。一方面,增加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水平,让患者愿意就近就医;同时,积极培训,增强广大医务人员整体素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启示与思考】

深圳允许医师多点自由执业,被媒体广泛解读为允许“走穴”,这种说法其实不太准确。“走穴”一般指演员为捞外快外出演出,后引入到各个行业,如医生、教授、名人等避开单位,运用自己的技能到外面赚钱。

显然,经过卫生部门允许的多点执业不再是“偷偷摸摸”地赚钱,而是为了优势医疗资源的稀释和再分配,让老百姓看名医、治大病更方便,允许医生“正大光明”地挣钱,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某种程度上,允许医生自由多点执业,很有一股“解放生产力”的意味。一直以来,医生皆是彻底的“单位人”,必然要从属于某个医院。在这种人与单位捆绑的格局内,医生的流动性遭受限制,无法充分对接市场需求。因此,最直接的后果是,多数民营医院人才匮乏、缺乏竞争力……而放开医生多点执业,现实意义就是“将他们从低效的体制里释放出来”,藉此为民间医疗产业注入技术资源与发展活力。

事实上,无论是基于医生的天职,抑或是市场经济时代的供求逻辑,“哪里有需要,医生就流向哪里”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理想对接现实,仍须先挣脱诸多利益羁绊。

以深圳的探索为例,其也明显面临着某些挑战。一方面,医院未必会配合。纵使新规则内,“医生自由‘走穴’,不需经原单位同意”,但院方定会通过排班、考勤等内部规章横加阻拦;另一方面,职务责任、个人权利难以切割划清。在编医生、合同制医生,角色身份繁杂,一股脑儿拥抱市场,似乎总缺个说法。同时,诸如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如何解决公益性和个人收入等等问题,都需要配套的制度协调规范。

“制定新规,放开医师多点执业”,绝非是个孤立动作。说到底,唯有医院的用人机制完成现代性改造,统一以合同制约束雇佣双方关系,医生走穴兼职,才可获得更多的可行性。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