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比较而言,以往的以社会形态史为背景的中国史研究重视制度和经济,而以人类文化史为背景的“新文化史”重视人的活动,强调观念与心态。在当代,这二者结合的历史研究,或许更符合现实需要。
1999年,英国当代历史学家、剑桥大学文化史教授彼得·伯克到访我国多所高校,并作了有关欧洲新文化史发展情况的讲座。此后,新文化史这一西方史学新范式日渐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和讨论。
“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概念,“新文化史”也因此难以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对这一较新的史学研究范式,学界免不了解读、借鉴及反思。基于此,我们有必要追问,究竟什么是“新文化史”?这种研究带来了什么?
新文化史强调文化因素的能动作用
学界普遍认为,林·亨特于1989年出版的论文集《新文化史》正式宣布了“新文化史”的诞生,而学者使用这一范式进行史学研究则要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甚至更早的时期。时至今日,史学界始终没有停止对“新文化史”特征、范围和研究方法的讨论,虽然没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定义,但学界也取得了一定的共识。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周兵表示,现今一般对“新文化史”的广义界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研究领域上,它是传统文化史研究的进一步拓展,由精英文化转向大众文化;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它强调文化因素的能动作用,注重从表象、符号、仪式、话语、价值观念等文化形式入手,探讨和解读文化在历史中的作用。伯克概括出“新文化史”五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特征:文化构建、语言、历史人类学、微观史学以及历史叙述。
新文化史研究范式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对此,美国新泽西州罗文大学历史系教授王晴佳认为,世界走向多元化和多中心,为新文化史的形成提供了条件,而社会史的兴起也促进了新文化史的发展。
新文化史研究与社会史研究二者异同互见。周兵认为,“新文化史”的兴起是对社会史的一种超越,反映了对历史的两个不同关注方向。中国社会史学会会长、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常建华认为,社会史研究借鉴新文化史研究的方法,呈现出社会文化史的特色,与以往以社会经济史为基础的社会史研究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强调将人视为文化建构的产物,从生活状态了解人,注重人的文化性,并将人的情感纳入研究领域。
“新文化史”的兴起不意味着其他史学范式的衰退
新文化史研究的兴起和发展对史学界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将“新文化史”放在当代西方史学的整体语境下去考察,则不可忽视它在回应后现代主义思潮“非历史”的批评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以及对当前历史学多元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周兵表示,“新文化史”的兴起,并不意味着其他史学范式的消亡或衰退,诸如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等史学分支甚至均在“新文化史”兴起后再次焕发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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