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中:破解反腐难题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2)

陈光中:破解反腐难题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2)

核心提示:破解反腐难题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入手。

第三,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凭“三证”会见犯罪嫌疑人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例外。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这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进步。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这一例外的规定充分彰显了追诉机关加强惩治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决心和力度。

第四,增加了四个特别程序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为了解决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的腐败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后,其犯罪所得巨额财产长期无法追缴的难题,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在其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诉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可以说,在“特别程序”一章中专门增加“没收程序”的设置,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这一难题是个突破性进展,也与我国已经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衔接,对于惩治腐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破解反腐难题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入手。薄熙来案件充分反映了权力不受制约的危害性,也再次验证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要从根本上解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过大的问题,必须就要对领导干部加强民主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到实处。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就是规则之治,就是要依靠制度、规则和程序来行事。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多次谈到“民主”一词,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制度化,而切入点则必须从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入手,真正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让老百姓从其切身感受中体会到我们国家法治与民主的进步。

(作者为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导)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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