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原因 成本低使“越轨”成常态
社会转型期,人们的行为准则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套行之有效的新规则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而违法的成本比较低,在从众心理作用下,越轨开始泛化。
新京报:大范围出现“社会越轨”事件,是从什么事件开始的?
李强:应该说,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越轨”事件还是很少见的。就拿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起大诈骗案来说,当时外贸部一名叫王倬的科员,伪造了一张假冒周恩来总理批示的便条,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骗走了二十万元现金。今天来看,情节很简单,他的便条上写着:“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咐拨一些款子做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周恩来’用毛笔批示:‘请人民银行立即拨出现款二十万元。’另有小字批道:“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一、要市场流通旧票;二、十元票,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七时务必送到民族饭店赵全一收。”
这个案例说明,在当时,人们普遍都很单纯,不会想那么多,还是遵守制度规范的,不然不会这么简单的骗术就被能得逞。如果放在今天,马上就识破了,因为当下的类似骗局较多。
新京报:这种状况持续到什么时候?
李强:应该说,比较明显的标志,伴随着社会转型,社会规则的极大变动造成了社会的失范。一个社会的行为准则一般很少发生大变化,任何一个社会要稳定,首先要保持其行为准则的稳定。
三十多年来,几乎所有的社会体制都改变了,就业体制、住房体制、医疗体制等,如此巨大的体制变迁容易造成规范缺失,在社会学理论上叫做“社会失范”。
新京报:有哪些原因造成“社会越轨”频发?
李强:社会转型期,人们的行为准则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套行之有效的新规则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随着很多新事物和新问题的产生,人们需要很多新规则。
比如说互联网,从产生到现在,在整个社会中普及也没用多少年。它是一个全新的事物,还没有完全形成一套规则。所以,经常会看到网上一些语言表达就很不文明,出现不少诸如谩骂、人身攻击的现象,很多是对别人的不尊重。这不能算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确实是违反了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文明准则。
新京报:为什么不算违法但是违规的现象得不到禁止?
李强:一方面原因是违法的成本比较低。另一方面原因是利益驱动。当然这个利益是比较多元化的。有些人是为了当官,有些人是为了赚钱。总之,利益确实成为导致社会普遍出现越轨行为的一个内在驱动力。
新京报:为什么管理者也试图治理,但是,越轨还是很普遍?
李强:因为现在的社会越轨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出现层级化,不仅仅出现在大众层面,更出现在一些官僚层级。由于从众心理的因素,违反规范现象普遍,人们都司空见惯了,社会越轨泛化了。就像过马路,如果别人都纷纷往前挤,你一个人站在那儿会很尴尬,说不定最后也会跟着过去。并不是每一个等绿灯的人都想违规,但如果一个社会绝大部分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你也会跟着从众。
社会越轨泛化的可怕性在于,遵守规则的人反而会吃亏。于是,“越轨”成常态,“守法”成例外,轻微违规成了大家见怪不怪的事情。
3 解决 需用制度来完善“法治文明”
不管是哪个层级的人,只要违法乱纪,就要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要有效解决,这样才可以不断完善法治文明。
新京报:修复因“社会越轨”带来的影响,应该比较困难?
李强:决定一个社会行为规范,有几个层面的因素,最高层面是由信仰、理念和信念等构成的基本信仰信念体系,其次是基础性的制度规范,包括完善的司法体系,再次是开放的、多元的社会监督体系。需要这几个层面共同发力,单纯依靠某一方面,效果都不会太明显。
新京报:现在社会谈论较多的一个话题就是信仰基础受到侵蚀。
李强:在旧时代,即便没有现代科学知识,但是民众有一套自己的信念基础。所以,一个社会最根本的是要构建起它的信仰体系。如果,信仰信念非常薄弱,建立起来很困难,动摇信仰却很容易,动摇了再想巩固就更为困难。
信仰,说到底就是源自内心深处的敬畏,对生命的敬畏,对规则的敬畏。
新京报:所以说信仰也需要制度规范来保障?
李强:对,现实中就需要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对于“社会越轨”事件,以法律为判断尺度,及时治理,捍卫规范,尤其是在司法过程中要保证公正。
一方面,需要有法可依,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法治文明,另一方面,需要有法必依,不管是哪个层级的人,只要违法乱纪,就要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要有效解决,这样才可以不断完善法治文明。
当然,现在的问题也在于一些司法漏洞,让一些民众对法律缺乏信心,认为无法保障公正,法律是社会的底线,只有让民众相信法律的公正和作用,大家才会更加尊重法律。从这半年的一些“社会越轨”事件就可以看到,一些人也是因为无法通过制度规范来表达诉求,捍卫权益,出现了违法行为。
新京报:你还提到要开放社会监督?
李强:现在媒体、网络正逐渐形成一种社会监督力量,但网络监督的一个局限是很难辨明真伪,包括存在网上造谣。一个社会的监督应当是多元的,网络监督是一种新的形式,现在中纪委也在利用网站的力量进行监督。
我认为更应该加大公共传媒的监督作用,“表哥”杨达才的落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公共传媒监督中,要更加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比如提到的拐卖儿童事件,假如每一个公民都能发挥作用,社会越轨事件就会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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