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质量型”城市发展路径探析

山东:“质量型”城市发展路径探析

世界各发达国家的城市发展,大都经历了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过程。在中国城市发展的转型过程中,质量和效益关系到国计民生,牵涉到千家万户,展现的是政府在社会责任、社会诚信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水平。这就要求各地必须着力提升城市发展的质量效益,通过走“质量型”城市发展道路,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构筑起城市发展新的核心动力和竞争优势,赢得未来主动权。

首先,以实现经济增长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为着力点,在扩大经济总量中注重质量提升。实践证明,以大量消耗能源、资源来换取经济增长率的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的,只有通过抓质量效益,走质量效益型的良性发展道路,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增长,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而,发展生态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大趋势。城市是经济发展的载体,生态系统又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为了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符合经济增长与生态平衡的规律,我们必须通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有效的管理手段以及合理的生产模式,形成合力,努力在保护好生态环境、不断增强生态系统再生能力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和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建立经济、社会、环境良性循环的复合型城市生态系统,来实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的“三赢”。

不同区域、不同性质、不同工业化水平的地区,产业结构区分明显。这就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在用新技术不断改造和发展传统产业、使其获得新生命力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占领城市发展的制高点。在产业布局上,则应将控制与分散结合起来,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方向,高度重视开发与保护、资源与环境、经济与生态的有机统一,竭力打造绿色、高效、生态、节约的经济发展模式,对建设什么样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如何布局,都严格按照一条完整的现代化工农业产业链来实施,严把产业政策、环保节能、安全发展三大关口,提高新上项目门坎,形成生态经济城市和生态经济农村的良好发展模式,以保持自然资源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可持续推进。

其次,以抓好重点领域质量建设为中心,在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中展示城市形象。随着市场和区域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竞争的焦点正由规模、成本逐步转变为质量和品牌。这就要求各地要突出抓好环境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建设文明秀美、活力迸发、富裕安康的城市。

实践证明,全面加强城市质量管理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过程,各地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最大能动作用,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施工质量作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与国家及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要重点引导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工程招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在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施工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竣工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到100%,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要改进服务质量,重点解决服务企业品牌意识不强、规范化水平不高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深入开展服务惠民行动,建立和完善科技、金融、外贸等生产型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型服务业的质量体系,使质量建设成为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的强大引擎。

最后,以加强全民质量教育为重要方法,形成有利于质量发展的市场竞争环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在一切实际工作中的根本路线,任何一项工作想干好、干出成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和经验。要大力营造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每个人、每个企业自觉践行“追求卓越、绿色发展、质量优先”的质量发展理念。切实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和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大力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为各行业的质量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坚持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号召市民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作为行为准则,通过报刊、电视、宣传栏等媒介,采取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质量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发展,支持质量发展,促进各企业牢固树立起“质量决定命运、品牌决定价值”的发展观念,使他们认识到质量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科技创新等因素的集成,质量才是衡量社会发展的的最高标准之一。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质量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企业带头创优。同时完善质量法制环境,加大质量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公平、公正、有序,有利于质量发展的市场竞争环境。

(作者系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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