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要带头走群众路线(2)

纪检监察工作要带头走群众路线(2)

行动上为了群众

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细心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决不能违背群众意愿、伤害群众利益。

切实纠正不正之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维护群众的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切实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要进一步拓宽党务政务公开渠道,创建公开载体,全力打造阳光党务政务。要强化明查暗访,严肃处理查实的问题。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与群众紧密联系的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将创先争优推向前进。

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加快推进高效务实的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改进服务态度和作风,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便民利民出发,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服务措施,搭建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的服务平台。要完善信访机制,实行领导轮流坐班接访和领导干部挂牌点名接访制度。

严惩违纪违法行为。查办案件,运用纪律的武器惩戒违纪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农村基层等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加大案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有对人民群众利益、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热情,严惩腐败分子,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群众。

工作上依靠群众

有了群众的支持、参与,许多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落实反腐倡廉要依靠人民群众。只有充分相信人民群众、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将落实反腐倡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才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要致力打造“阳光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监督的全面性、时效性、公开性,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强廉政文化基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广泛开展廉政文化“6+1”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推动建章立制要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和监督者,对如何完善制度最有发言权。必须把群众的自觉与自动、呼声与要求、智慧与力量作为我们决策的重要基础,把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准则。要坚持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检验制度的有效性,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发现制度的缺陷,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才能确保出台的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创新反腐机制要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力量源泉。要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必须更加自觉主动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必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中获得工作创新、制度创新的良谋善策,不断健全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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