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 服务群众工作计划(2)

转变作风 服务群众工作计划(2)

4、健全群众工作“四项”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做到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每周开好综治工作例会和案件处理协调会,实行干部“一岗双责”;健全基层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健全基层综治维稳协调机制,全面加强乡综治维稳中心队伍建设,整合派出所、武装部、司法所、民族宗教、治安信息员等力量,实行信息报送集合、工作力量整合、职能优势融合,做到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健全干部和工作实绩群众测评考核机制,对重点推进的工作和干部实绩的考核,都选择适当时机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坚持民生优先,群众关注什么就测评什么,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范围,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乡基层办、综治办、武装部、各党支部

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管理的政策法规,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等制度,落实村党支部成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负责人。把宗教事务管理状况作为考核和衡量村队和基层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确保宗教事务有人抓、抓得紧、抓得好。

责任单位:综治办、各党支部

6、认真做好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整理、综合研判、情况反馈机制。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围绕重点群体、区域、部位以及工作对象的内在联动和组织网络,全面开展基础调查,特别要加强对回流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人员、有极端倾向人员等群体的排查梳理,实行分类动态管控,切实管住管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信访办、各党支部

(三)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集中力量开展民生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安居富民工程、扩大山前平原加压滴灌种植面积、发展特色种植业、完成防渗渠维修工程、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推进农牧民庭院经济发展、完成山前平原人畜饮水改扩建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项目,集中力量办成、办好涉及普通群众的一些大事、实事,解决好急事、难事,使各族群众普遍受益、得到实惠。

责任单位:乡绩效办、各项目实施部门

2、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一”要求。相关单位要摸清情况、主动作为、强化措施、细化责任,让每一个流浪儿童都能回到温暖的家,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培养,让每一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扶贫帮困政策,让每一个农牧民都能进入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让每一个公民都能依法享受权益,正常履行义务,达到社会文明进步。

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中心校、劳动保障所、民政办、扶贫办、

各党支部

(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部署

按照选优配强一个好书记、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的要求,采取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组织整顿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工作。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后的培训、管理、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根据工青妇不同的职能和要求,确定各自工作重点,协助基层党支部共同做好服务群众和维护稳定的工作。

责任单位:乡基层办、各党支部

四、方法步骤

2012年2月23日至11月底,着重围绕“一个主题、两个全面、三个务必、四个一定、五个确保”的目标,分三个阶段推进开展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23日—2月26日)全乡各支部、各部门要根据活动要求,尽快对开展好活动做出安排部署。同时,要结合本支部、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科学性,不得生搬硬套。同时,要积极利用广播、板报、信息简报、标语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本支部、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为全乡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开展摸底调查阶段。(2月27日—3月26日)包村领导要积极协助配合各包联单位确定联系对象,及时与包联的村队和农户进行对接,了解村队的基本情况、发展思路、村集体经济状况,掌握农户的家庭生活状况、生产经营需求等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目标明。

(三)全面组织落实阶段。(3月27日—11月10日)各级干部在充分做好摸底调查的前提下,要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认真分析和研究包联村队和农户的基本情况,结合包联户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群众工作计划,要有具体的包联目标、措施、办法和达到的效果,尽快尽早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走访群众,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办好实事。党员干部要全程如实记录《民情日记》,各部门要建立干部下基层“民情台账”,采取对照“查账”、验收“销账”的办法,确保“民情台账”中的问题逐一落实到位。

(四)总结巩固阶段。(11月11日—11月底)各部门要总结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乡党委加以推广宣传,乡党委将把干部开展活动情况做干部评优评先的依据,对表现优秀,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好评的干部,在年终总结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对帮扶过程形成的好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干部素质有所提升,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坚决防止一般化、一阵风、图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显著成效。各党支部委书记要对活动负总责,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以实际行动带好队伍,推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守工作纪律。干部下到基层后,要严格按照县委徐书记提出的“诚心、虚心、耐心”与农牧民交朋友,按照“快、查、明、定、正、抓”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行动迅速、排查详细、职责明确、制度科学、清正廉洁,同时要轻车简从,不扰民少扰民,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赖。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到基层去,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特别是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工作要表明态度、亮明立场,敢打头阵、敢于担当,旗帜鲜明做工作,坚守一线做工作。

(三)坚持统筹协调。党员干部要坚持做好本职工作、联系服务群众一岗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工作规范,推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

(四)抓好督促检查。乡党委将坚持上级组织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对各党支部、各部门和工作队开展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对确定的重点整治问题逐一进行检查验收。乡活动督导组和乡绩效办对全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表扬好的、提醒慢的、鞭策差的,总结点上的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同时将各支部、各部门开展活动进展情况、有效作法和典型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领导小组。

(五)做好材料上报。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要将活动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创新性做法、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包括方案、计划、总结、汇报材料、信息简报和图片资料等),及时报乡开展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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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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