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历久弥新(4)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4)

核心提示:多年来,这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多年来,这里矛盾纠纷先到法院诉前化解,法庭案件调解率达75%以上;多年来,这里年底一投票,群众对村干部好评达99%。全国政法战线老典型“枫桥经验”,历经半世纪岁月风霜,依然生机勃勃。

建立硬制度,有效监督,群众更满意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在基层。群众满意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多少年来,枫桥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近些年,有些农村干部作风不过硬成为影响稳定的诱因:存在着村民自治重选举、轻监督,村务监督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为从根上解决这一问题,枫桥在全镇各村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对村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村里的财务支出不仅要村支书、村主任签字,还要“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才能入账。而且财务账单还要定期向村民张榜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率未达到50%的,责令辞职。

诸暨市政协主席姚汉松介绍,只有在村级自治组织构架中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督组织,才能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此举实际上是,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

枫源村的见闻,印证了姚汉松的见解。这是个三面环山的小村庄,走进村庄,水泥路整洁,连排别墅掩映在绿树红花中。村中心公园里,老人拉家常,小孩玩耍,一派安静恬然。

村支书宣均江边带记者参观村容村貌边介绍:现在建设美丽乡村,整治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村干部有没有借机搞腐败?规范招标没有?质量监控到位吗?集体的钱花到哪里去了?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矛盾。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群众气顺了,各项工作就好做了。“这几年的年底投票,群众对村干部好评都达99%。”宣均江自豪地说。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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