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容性金融发展的国际实践
在推动包容性金融发展方面,巴西和墨西哥的做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巴西央行实施两阶段的金融包容项目,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第一阶段是诊断与合作。巴西央行通过金融包容论坛等平台引导各方围绕微金融等展开讨论,发布金融包容报告。同时,巴西央行与巴西财政部、社会发展部等部门在包容性金融制度框架建设、发展微金融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第二阶段是推进合作。巴西积极参与全球金融包容专家组的讨论,在信息收集技术方面与金融包容联盟、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等国际组织积极展开合作。
巴西在推动包容性金融发展方面十分注重金融创新。一个典型例子是推广代理银行业务模式。在这种业务模式下,巴西允许代理银行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多的形式提供金融服务,巴西各大城市的零售商店、邮局、彩票销售点成为银行分支机构的补充。
早在2005年,墨西哥政府就开始推动包容性金融发展,为此,墨西哥政府制定了“2007—2012国家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银行业法律体系改革,为民众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2007年,墨西哥央行与证券业委员会将建立“健全的包容性银行体系”纳入职能范围,成立金融部专门负责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并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例如,通过电子支付渠道发放社会福利、开设存款账户和办理工资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等。
墨西哥在推动包容性金融发展方面的努力提升了其金融基础设施水平和金融服务便利程度。2000年到2011年,墨西哥的银行分支机构数量增长了六成以上,POS机数量增长了4倍,ATM数量翻了一番,代理银行数量从2009年的9000多家上升到2011年的20000多家。
此外,韩国、俄罗斯、印尼、秘鲁、肯尼亚等国也在积极推动包容性金融发展,有效提升了本国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获得性。各国的实践表明,包容性金融在促进金融改革与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消除贫困、保护金融消费者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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