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官员签到奖”取消了,反思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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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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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义井乡政府出台考勤制度:按时签到每天奖励10元 

2013年8月22日有读者反映称,长丰县义井乡政府5月底出台了新的机关考勤制度(试行),其中明文规定“按时签到,每天奖励10元”。此举一出,引发了公众热议。

2013年8月22日,长丰县义井乡的朱先生告诉记者,该乡乡政府有50多名工作人员,如果大家都准点打卡上班,意味着每天就要奖励500多元。

随后,记者在长丰县义井乡官方网站的“政府文件”中,看到了这份“义政〔2013〕99号”《义井乡机关考勤制度(试行)》文件,落款日期是2013年5月26日,并于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记者在文件中看到,“上午上班打卡时间7:00~8:10、下午上班打卡时间14:10~14:40、下午下班打卡时间17:20~17:50”。按时签到,每天奖励10元。不按时签到的除不予以奖励外,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同一天三次无故缺勤,按旷工计,旷工一天罚款30元。

昨天17:00左右,记者再次登录该网站时发现,这份文件已被删除。

“这确实是我们乡政府刚刚出台的考勤制度,目前还在试行。”昨天,义井乡宣传委员黄振告诉记者,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黄振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实施后,可以避免有的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我们乡政府有50多名工作人员,所有奖励的钱主要来源于乡财政,另外一部分就是罚来的钱。”

长丰县义井乡乡长张发品告诉记者,这个制度实施后,能加强政府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奖励的钱与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没有关系,是乡财政拨付的。”张乡长说,自从6月1日实施这一制度以来,有一定的效果。

长丰县义井乡的这一举措引发了公众热议,但拍砖者众而褒扬者少。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来说,上班不迟到是必须的,凭什么按时上班还要奖励呢?”朱先生说,如果按时上下班有奖,那么按时完成工作、按时送文件等是不是也要奖励?

“按时上下班就奖励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安徽行政学院昂永生教授告诉记者,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是基本要求,是职责所在,对按时上下班者进行奖励是不合理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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