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关于改革中的“变”与“不变”问题的精辟论述,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思想、一种精神、一条方法。
一个思想,就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又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全面生动地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法。社会主义改革是中华民族的强国之路和复兴之路,只有不断推进改革,才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进行的每一项改革措施都是在“变”,但所有的改革措施、所有的“变”,都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变得更健全完善,使社会主义事业更充满生机与活力。一句话,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和事业永远坚持发展下去。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最大的不变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变”。
一种精神,就是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实事求是精神。邓小平强调,改革要贯穿中国整个发展过程,一刻放弃不得。我们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顺应时代前进的要求,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实践的呼声,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着想,该坚持的要坚持,该改的要改,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条方法,就是要以唯物辩证的方法,看待和分析改革建设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对各种新事物,“不要拒绝变”,又要正确分析这些新事物的新变化,科学判断其性质和发展前途。对于好的进步的趋向,要鼓励其发展;对于不好的落后的趋向,则要加以遏制;对于一时判别不清的,可以允许试,看一段再说。这是一种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有利于新生事物的成长,也有益于改革和建设的顺利发展。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做到了上述三点,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一定会不断夺取新的胜利;同时也一定会让马克思主义不断获得新的时代内涵,不断显示出其真理性光辉!
﹝作者戚义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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