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思想方法:改革中的“变”与“不变”

邓小平的思想方法:改革中的“变”与“不变”

核心提示: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针对一些人关于我们的改革开放政策和“一国两制”政策会不会变的担心,明确表示:“我们的政策不会变,谁也变不了。邓小平关于改革中的“变”与“不变”问题的精辟论述,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思想、一种精神、一条方法。

将“主动求变”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思考,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他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同时还要进行其他方面体制的改革。也就是说,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力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这是“不变”的;而实行改革必然要对某些具体制度上的薄弱环节或存在的弊端加以变革。用邓小平的话说,改革是“革命性的变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但这种“革命”绝不是要动摇和改变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恰恰相反,是通过革除具体制度中的妨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某些部分、某些环节与弊端,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优越性。那么为什么又把它叫做“革命性变革”,或者说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呢?因为革命的根本目的就是解放生产,我们进行这场改革也是为了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所以从解放生产力这个意义上也可以把它叫做“革命”。但它与一种社会制度取代另一种社会制度的那种本来意义上的革命是有本质区别的,这是从革命的转义上来说的。总之,这场改革必然生动地体现出“变”与“不变”的辩证法。

邓小平不愧为辩证法大师。在领导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他将“变”与“不变”的辩证法运用得炉火纯青。在经济方面,他主张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搞活经济,这是“变”,但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不变”的;倡导创办经济特区,这是“变”,但兴办经济特区是为了通过采取灵活政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它的性质仍是社会主义的,这是“不变”的;主张允许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这是“变”,但同时强调保持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这是“不变”的;主张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变”,但强调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不变”的。在思想政治方面,他强调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这是“不变”的,但提出要根据新情况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是“变”;他强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变”的,但提出要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这又是“变”,等等。

邓小平对“变”与“不变”的辩证法的运用,还鲜明地体现在他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事物的态度上。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安徽芜湖一个个体户雇工经营“傻子瓜子”,走上了致富道路。当时有些人就认为不得了了,主张动他。邓小平则主张看一看,不要动。后来的实践证明,不动是对的,否则就不会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邓小平眼光独到,高瞻远瞩。在他看来,雇工经营是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如果它一出来,不经过实践效果的检验,就马上加以制止,那谁还敢搞敢试啊?人们就会认为你允许搞个体私营经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变了。因此,邓小平反复强调,在改革过程中,要鼓励大胆地闯,大胆地试,要敢于试验,不要怕冒风险,出了问题抓紧解决就是了。如果一味求稳,谨小慎微,拒绝变化,那么我们就不会走出一条新路,我们的事业发展就没有希望。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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