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前瞻:财税体制已经进入改革决策(2)

三中全会前瞻:财税体制已经进入改革决策(2)

改革切入口

9月7日,一场名为“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莫干山会议,2013)”的会议在浙江德清的莫干山上召开。3天的会期里,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位青年经济学者围绕“创造公平、开放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的主题展开激烈的脑力激荡。

此次由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会议,将财税改革作为重要题目,不难看出当下这一改革的重要性。

参会的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说:“把财税改革作为重要题目,把握了很好的时间窗口。”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也认为:“在当下各项改革纠缠于一起的背景下推动财税改革,是包括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在内的下一轮整体改革切入口。”

此外新一届政府上任后,确定了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位居首位的是行政审批改革,位列第二的是财税改革。

今年,财税体制已有扩大改革之举。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月24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

《通知》新增了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规范了税收政策,完善了征管办法。

因其进一步消除了重复征税,优化了税制结构,降低了企业税负,主管部门将营改增视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据测算,此次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财权与事权匹配

但是,仅是营改增显然还不足以解决财税体制问题。

王保安在这次莫干山会议上坦言,我国现行财税体制建立在1994年开始形成的分税制之上,现在到了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时候。王保安说,各地不同的税收优惠,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建立;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没有来得及理清楚,造成中央委托地方的事权过多,只能靠专项转移支付来解决,这就带来了专项过多的问题,影响财政运行的效率。

尽管莫干山会议上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争论不休,但是,分税制改革之后,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财力相对集中在中央,事权分散在地方,导致一些基层政府不堪重负,成为核心问题之一。

从这一角度看,营改增的意义不仅是减税而已。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收最主要收入来源,营改增意味着地方财权更进一步降低,一旦覆盖全部地区和全部行业,将对财政体制改革形成倒逼之势。

权威信息显示财税体制已经进入改革决策。

7月11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参加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时表示,正在酝酿财政改革以支持经济和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其中方向之一是“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保障市场更加统一、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全国均等化。”

近日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专访时,楼继伟表示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其中包括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他提到,房产税是天生的地方税。此外,资源税、环境税也可以做地方税种。

他还说,在我国,要解决地方财政收入不足问题,除了构建地方税体系,也要研究如何更好提高地方税收征管能力。还可以通过做大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压缩合并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增强地方财力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莫干山会议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事权,亦即政府的支出责任的重新划分,是深化财税改革的始发环节,而财政层级扁平化是改革的核心理念。

除了分税制这一核心问题,“阳光财政”亦是不少学者关注的焦点。而国务院下发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也包括了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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