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从自由迁徙到城乡二元化

户籍制度:从自由迁徙到城乡二元化

中国人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户口簿的重要性,不管是入学,还是办什么手续,都要带一个户口簿复印件。而老师要一个班的小伙伴们做同一件事时,少不了叮嘱一句,有本地户口的同学要怎么样,是蓝印户口的同学又要怎么样。户口成了一个人身份的象征,拿着大城市户口出生的人们,享受着与农村孩子不同的待遇。那么,这样一套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

上世纪50年代,城市居民凭粮票购买粮食

将“反革命分子”打入另册

现代户籍制度在晚清被引入中国,经过民国历届政府的完善,至1946年,国民政府终于制定出一部《户籍法》,在台湾地区沿用至今。中共真正开始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是在内战爆发后。中共对新占领的城市实行军管,开展户口清查,废除国民政府旧有的户口管理方法,为建立新的户籍制度做准备。

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政协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迁徙自由被承认为“人民”权力之一。

中共建政初期,各地治安情况很坏,旧政权潜伏下来的特务与战乱年间盘踞山里的土匪活动猖獗。在华北,天津、北京等地相继发生纵火事件;冀鲁豫地区有26个县,在三个月内发生杀人事件55起,88人被杀。四川地区的情况更为严重,1950年初,成都西南的龙潭寺上万名土匪暴乱,杀死179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璃,他们还进攻县城,有针对性地谋杀地方政府工作人员。长顺县的匪首支超初用刀砍死副县长等官员四人。西南局在给中共中央的汇报中估计,仅在川西公开活动的土匪就有104股,人数超过6万。

为了打击“敌特土匪”的破坏活动,中共中央下令“镇压反革命”。为配合行动,公安部要求土匪、地主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特务和反动党团骨干等反革命分子到政府部门登记,交代身份。1950年11月,在第一次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会议上,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发表总结报告时说:“户籍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作,做好了,对于我们保护人民利益,发现和控制反革命分子的活动均有好处,并可得到很多供国家施政参考的有价值的资料。户籍工作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保障人民的自由,对人民要宽,给以合法的最大方便。对敌人要加以限制,使之不能乱说乱动,一言一行皆在我掌握之中。”这次会议决定,先在城市建立新的户籍制度。

1951年7月,《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出台,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户籍,以户为单位进行户口登记,包括住家户、工商户、船舶户、寺庙户等。如果一户人家的户口发生变更,不管是新添人丁,还是成员过世,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条例中另有“来客住宿超过三日者,须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旅栈、客店均须置备旅客登记簿,于每晚就寝前,送当地公安机关检阅备查”等规定,让“敌特土匪”无处遁形。

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新的户籍制度,必须要对当时中国人口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概的统计。1953年的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为人口普查提供了契机——要选举,就要调查各地的选民情况。城市居民需要登记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和本人住地6项内容。统计结果显示,当时全国人口约为6.02亿,其中城镇人口约7725万,农村人口约5.05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次选举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制定了宪法,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一五”计划催动农民进城

鉴于城市人口成分复杂,清查城市户口是为了揪出反革命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农村人口构成相对单一,在农村地区发起的“查土地、查户口、查收入”的“三查”工作,只是为搞清农村人口中谁是地主,谁是农民。统计农村户口主要是为了获得人口数据。

从1949到1955年,农村、城市间没有户籍壁垒,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原在农村革命的中共干部,以及内战期间躲到乡下的普通市民。1949年时城镇人口有5765万,到1953年这个数字上升到了7725万。“一五”计划上马后,数以百计的工厂相继建立起来,又有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成为新工人。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城市粮食供应出现紧张,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短缺。

政务院在1953年4月再次就户籍问题发布《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规定除了与工厂签订合同者,不再给农民办理入城手续。此前已经进城的农民,如果拿不出合理理由的,也要被劝说回家。半年后,城乡人口流动的口子进一步拉紧,在内务部与公安部《关于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各地政府有责任劝阻农村人口进城,只给予在城市找到工作、考入学校和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生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生活及夫妻团聚几类人群落户资格。

虽然农村人口已很难在城市落户,但城市已有人口还是太多。中国作为一个由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中有几百万的失业人口,显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中央政府效仿苏联让城市青年下乡垦荒的做法,“上山下乡”运动在1955年开始,让城市里的中小学毕业生去参加农业生产。

1953年10月,政务院副总理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坦承,全国粮食供应形势非常严峻。一些主要产粮区未能完成粮食收购任务,而粮食销售量却在不断上升,京、津两地的面粉已不够供应,到了必须实行配售的地步。统购统销即是为应对城市粮食短缺而出台的一项政策,农民生产出的粮食作物,只能出售给政府,而不能卖给商人——即使商人出价更高。至于“统销”就是由政府统一分配收购上来的农产品,而分配的依据就是户口。1953年,国家开始实行统购统销。农民的粮食只能按照规定价格卖给国家。从此,中国社会有了商品粮、农业粮之分。到了1954年,统购统销已经不仅限于粮食,油料和棉花等也都被纳入其中。

汪东兴回忆说,1954年,毛泽东给警卫员们“上课”时,谈到统购统销问题。当时毛泽东掰着手指说, 统购统销有五项好处,第一对贫农有利,让贫农买得起粮;第二对灾民有利。毛泽东告诉警卫员们,有老百姓说:“去年是百年没有的洪水, 五百年没有的好政府”,而在他看来,“五万年也没有这样的好政府”。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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