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展“康熙遗诏”难解雍正即位疑案

新展“康熙遗诏”难解雍正即位疑案

编者按:近日,辽宁省档案馆展出了“康熙遗诏”,再一次引起大众对于雍正皇帝即位问题的关注和探讨。一些媒体据此认为雍正矫诏篡位一说可予否定,这一千古疑案亦可就此破解。其实所谓“康熙遗诏”,并非首次面世,此次展出的遗诏的确具有较大文献价值,而自孟森先生以来,清史学界就围绕“篡位说”“继位说”展开了长期争论与探讨,至今却依然扑朔迷离,指望据此“康熙遗诏”盖棺定论为时尚早。究竟遗诏是如何出台的,在此历史疑案中起到何种作用?本刊特邀请清史专家对此进行梳理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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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熙遗诏”与中国古代“遗诏”的特点

其实所谓“康熙遗诏”,并非首次面世,除本次出现之辽诏,海峡两岸已存有四份。大陆所藏在第一历史档案馆,台湾所藏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一档收藏者有二,一为满汉双语合璧“遗诏”(以下简称一档诏)。此诏书久已为学界所知,先后有王锺翰、杨启樵、金恒源等多位学者对其进行过研究和介绍,并曾公开展出。还有一份仅有汉文、且无日期的版本(参见王锺翰《清史满族史讲义稿》)。台湾收藏同样有二,亦为满汉双语一份、汉文一份,其成书过程等也有很多学者研究论证(参见杨启樵《雍正篡位说驳难》)。而本次辽档馆展出的诏书,以满、蒙、汉三种文字合璧写成,蒙文遗诏属首次问世,对于文献学研究来说意义较大。但是涉及世宗即位本身,辽诏则很难起决定性的判断作用。

要彻底说清本问题,必须先简单梳理一下,在中国古代“遗诏”究竟是何种性质的文件,为何“遗诏”在康雍交替之际受到如此重视。

中国古代皇权社会中,所谓“遗诏”,一般是先君驾崩之时宣读的诏书,内容多为对其执政生涯的总结及对于新君的期许,当然,通常也会指明某某皇子继统为帝。而古时的遗诏并不严格等同于今天的遗书,很多遗诏并非皇帝亲笔,而是皇帝驾崩后大臣或新君根据皇帝生前意愿所拟。因此,所谓遗诏的真伪,关键在于它是否真实反映了先皇生前意愿。如是,则为真诏;如非,则应认为是伪诏、矫诏。最著名的矫诏事例发生在秦朝,秦始皇出巡暴崩于沙丘,赵高李斯二人传遗诏令长公子扶苏与大将蒙恬自杀,命胡亥登基。古今史家皆认定其为矫诏。

对历史上遗诏真伪之弊康熙本人心知肚明,在《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辛未条(1717年12月24日,农历十一月二十一日)中记载了他对诸子的面谕,其中有:“自昔帝王多以死为忌讳,每观其遗诏,殊非帝王语气,并非中心之所欲言,此皆昏暓之际,觅文臣任意撰拟者。朕则不然,今预使尔等知朕之血诚耳。”当然必须指出,他所说的多是自己过往的总结,并无任何宣布继位人选的记录。

毫无疑问,诏书应该是皇位传递时至关重要的依据。但纵观中国历史,皇位更迭之际,因诏书真伪掀起的波澜并不多见。雍正即位可谓此中最为激烈者。个中缘由,又与清代的皇位继承制度息息相关。中国古代的皇位传承方式经历了种种变化,但总体上,以嫡长继承制建储最为普遍。一般说来,如果太子身份及早确立,不出意外的情况下,由其继位顺理成章。此时诏书所起的不过是程序上确认新君登基的作用。换言之,如果太子人选未出现变化,而诏书所写有异,很难不引发朝臣的怀疑,与宗法礼制也不相合。因此,历史上如隋炀帝谋夺大统,便是设计先使文帝废除杨勇太子之位,再立自己为太子,以太子身份而非遗诏为继位依据。

清朝初年,汉族王朝惯用的嫡长继承制并不符合满族传统。关外时期,满族多采八旗推选制,入关后,也多有平衡八旗势力等考虑。太宗皇太极、世祖福临,甚至康熙本人都并非嫡长子,也不是以太子身份继位。康熙意图效法前代,于康熙十四年立次子胤礽为皇太子,但康熙四十七年、五十一年发生了著名的两废太子事件,之后直至康熙驾崩,再无太子之立。在这种背景下,储位虚悬,并无法定继承人,遗诏才成为继位人选的决定性因素。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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