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

湖南: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的认识与实践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按照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的最大潜力,作为实施“四化两型”总战略的重要引擎,努力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新路子。当前,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呈现出由速度型向速度、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由规模扩张向规模扩张与品质提升并重转变的新态势,新型城镇化的“湖南梦想”正在变为生动的现实。

    把新型城镇化作为加快湖南发展的“主平台”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湖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标志性工程;2008年召开了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2011年召开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四化两型”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正式纳入全省发展的总战略。通过多年努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6.7%,比2007年提高6.2个百分点。在实践中,全省上下普遍形成了“新型城镇化是加快湖南发展的主平台”的共识和共为。

——新型城镇化是扩内需的最大潜力。新型城镇化推进的过程,是投资大幅增加、产业快速发展、人口大量聚集的过程,这些都将加速释放内需潜能和增长动能。我省目前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仅城镇化本身有加快发展的空间,而且也有拉动内需的巨大潜力。省委、省政府认为,这种潜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将给消费需求装上“倍增器”。 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是农村居民的2.48倍,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意味着更多的农村人口将不断成为城镇人口,新市民的衣食住行必然带来消费方式的转变和消费规模的提升。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将给投资需求装上“加速器”。据测算,全省城镇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可转移70多万农村人口,带动3500亿元投资,增加70亿元消费。这说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将给我省扩大内需提供“弹跳板”,城市轨道交通、供水供电、天然气管网、城市排水系统、通信、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会明显增加,带动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最大潜力。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我省发展速度也和全国一样有所放慢,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稳增长,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动力。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新载体”,这是因为,新型城镇化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现代化,涉及几十个产业,可以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按目前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测算,城镇化发展每年可以推动我省GDP增长3到6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新红利”,这是因为,现在人口数量的红利正在逐渐消失,人口结构的红利正在逐步显现,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从农村走向城市,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将会产生新的红利;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新动力”,这是因为,新型城镇化是一个涉及改革最多的领域,包括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体制、财税体制等方面,而改革的深化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释放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新型城镇化是转方式的最大潜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杠杆。近年来,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还存在“转得慢”、“转得难”的问题。如何变慢为快、变难为易?省委、省政府分析认为,加快新型城镇化是一条最便捷而有效的现实路径。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拓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新空间、新平台、新市场,实现产业结构的集约化、低碳化、高端化;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增强我省城乡结构的平衡性、协调性、互补性,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城乡互补;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进一步增加城镇人口的比重,提升全省人民素质,使我省逐步转型为以城市发展为主导的现代社会。

 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新路子

新型城镇化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实现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为此,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按照更加重视城镇发展动力培育、更加重视区域协调、更加重视城乡统筹、更加重视城镇质量提升的要求,努力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新路子。

——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把城镇做大。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强,抓好了这个龙头,就能更好地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和综合效应。针对我省的实际,省委、省政府强调,要坚持中心城市带动,依照科学合理的原则,构建包括三个层次的城镇体系:第一层次是长株潭城市群,按照建设特大型中心城市的目标进行设计和布局,三个城市共同发力,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将其打造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第二层次是市州中心城市,重点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城市经济,做大城市规模,将其建设成区域性经济中心;第三层次是县城和中心镇,主要任务是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力扩大非农产业规模,使其成为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和居住的重要载体。目前,我省有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2个,50—100万人的大城市8个,20—50万人的城市7个,20万以下的小城市12个,全省城镇体系结构日趋完善。

——突出产业发展驱动,把城镇做强。新型城镇化的根本动力来自于产业集聚,产业强,城镇竞争力就强。针对我省城镇产业发展的现状与潜力,省委、省政府强调,要强化城镇的产业支撑,培育一批工业带动型、现代农业型、商贸流通型和旅游服务型城镇,构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体系。在实践中,主要是推进“三个结合”: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与城市新区建设的结合,在布局产业园区时一并考虑城市新区建设,在规划城市新区时密切关注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产城互动”;推进优势产业发展与特色产业发展结合,以优势产业带动特色产业,以特色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形成“双轮驱动”;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结合,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提升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装备制造智能化水平,加快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做到“两化融合”。当前,我省正呈现出产业向城镇集聚的趋势,如长株潭城市群以全省近27%的城镇人口、13%左右的国土面积,创造了超过全省40%的地区生产总值。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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