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社会体制的基本框架
1.政府切实履行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责。政府要及时对市场机制进行补缺,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自主解决的,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应尽责任,包括制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2.公众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事务。政府要大力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要激发公众自发参与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来。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的渠道,增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严格规范公民的参与行为,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道德机制的规范约束作用,使公众以积极、负责、合法和理性的姿态来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3.自治和他治协调配合。首先,要分清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的责任边界,哪些属于政府社会管理的范畴,哪些属于社会自我管理的范畴,必须界定清楚,不能混淆,否则政府很容易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和失位的问题。其次,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要相互协调,不能过于独立甚至割裂,否则容易形成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两张皮,难以形成有效合力。最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要尽量保持同步,既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顾此失彼,二者的不均衡发展将不利于社会管理效率的提升。
4.法治保障坚实有力。法治保障是要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让行政部门、企业、社会、个人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具有法律依据,能够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责任,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完善。严格实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利益纠纷要以法律手段来公正、公平、合理地解决,加大执法力度,既要解决已经出现的利益纠纷,更要对潜在违法行为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
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制
1.加大公共服务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与公共服务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大幅度增加公共服务投资,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财政对公共服务投入的正常增长和经费保障机制,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稳步提高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比例。财政新增公共服务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基层、中西部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促进城乡、区域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2.建立健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良好机制。公平开放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公共服务领域,均允许私人营利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出台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和非营利公共服务。
3.统筹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总体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发挥规划的引导和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研究明确社会发展战略、主要任务和战略措施,促进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均衡布局和协调发展。按照各地实际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地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4.深化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发展中的职责和事权划分,并确保事权与财力相对等,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多层次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将公共服务发展指标、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公平性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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