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铭:群众路线——从毛泽东到党的十八大 (4)

田心铭:群众路线——从毛泽东到党的十八大 (4)

核心提示: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独创性成果,毛泽东是我们党实行这一结合、创立群众路线的代表。

三、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2](P279)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三个“代表”之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主要是围绕着这个“代表”展开的。

1989年12月,党中央在总结政治风波、研究党建理论时,针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受到了严重损害的事实提出,“很有必要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我们党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了解和掌握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13](P100)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总结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郑重地把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提到全党同志面前,做出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决定》中说:“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14](P47)这里对群众路线的概括,同此前1982年十二大和1987年十三大的党章相比,增加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容,而与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的提法相同,这就为1992年十四大党章做出内容完整并沿用至今的关于群众路线的规定做好了准备。这里还从群众路线与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关系阐明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确定了它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的地位。十三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主题,强调这“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14](P47)而影响党与群众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一些党员干部中“滋长了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有的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14](P48)这些思想和行为根本背离了“一切为了群众”的要求。这一时期党对群众路线的贯彻,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重点突出出来。

“一切为了群众”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具体利益构成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情形。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必须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为此,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到首位,这正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显著特点。江泽民200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篇讲话中提出了一个观点:“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12](P280)因此,在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12](P279)他还特别强调:“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12](P280)

这篇讲话在论述“三个代表”之间的关系时说:“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2](P281)这就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的最后落脚点,突显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整体中的重要地位。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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