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请帖如‘罚单’,劳神伤财不堪言”。近年来,各种名目的喜庆宴请日益繁多,令人反感却又无奈。
今年9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文件作为省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度建设的成果之一,被群众称为湖南最严“限宴令”。10月31日,湖南日报记者就《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采访了省纪委相关负责人。 他表示,省纪委狠刹违规操办喜宴风绝不手软,并将以四大过硬措施,来保障这一规定的严格执行。
从沉重的礼金负担和恶性的宴请应酬中解脱出来
“我最多时1个月吃了7场酒,有结婚的,有过生日的,礼金送了3000多元,1个月的工资差不多都没了。”提起赴宴,在省直某局工作的公务员小郭只是无奈地苦笑,“虽然有点‘压力’,但不去不行。有的是同学朋友,有的是单位同事或领导子女,有的是其他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熟人,面子上抹不开。”
“我们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之所以出台《暂行规定》,是因为它符合广大党员干部的内心和利益诉求,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沉重的礼金负担和恶性的宴请应酬中解脱出来,进而促进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省纪委负责人表示。
我省抓规范喜庆宴请工作由来已久。近几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想了不少办法,做了大量工作。早在2005年9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就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强化工作措施。总体来说,这些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近年来,掌握公权力的人员利用各种喜庆宴请借机敛财的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宴请之风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礼金逐年水涨船高,有的干部反映,请帖如同“罚款单”,雪花般飘来,一年的工资收入还不够支付酒席钱,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社会稳定。此外,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讲排场、比阔气,相互攀比,浪费惊人,助长奢靡之风,带坏社会风气。原来的规定文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省委顺应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的需要,要求省纪委重新制定一个规定,全面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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