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减少假新闻,还原一个诚信健康文明的舆论环境(3)

【案例】减少假新闻,还原一个诚信健康文明的舆论环境(3)

打开一些新闻网站,满眼都是些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标题和图片,内容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楚。有些时候,网民对微博上的内容可能半信半疑,但对新闻网站的内容却有充足的信任,因此网站传谣的危害要远远大于微博等自媒体。

不能要求每个微博用户都拿到记者证,都按照新闻生产的标准来制作微博内容,但网站却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起新闻把关和新闻安全生产的工作。根据新闻真实性原则,刊发和转载任何新闻报道均要核实,网络新闻也不例外。很多时候,微博无法核实的东西,网站编辑在发稿时简单地核实就能避免“乌龙”、避免造假。但当前一些网站为吸引网民眼球,迎合网络舆论或社会热点,不管真假便轻率刊发或转载,甚至明知是假的还毫无顾忌地刊发或转载,有些网络编辑根本就没有新闻安全生产的意识,除了复制粘贴和制作添油加醋的标题外别无长处,这对网络环境的长远危害比微博上转发一个谣言要大得多。

“探究事实,不欺阅者”是新闻大家邵飘萍的第一信条,“不到现场不发稿”也曾经是很多新闻工作者笃信的圭臬。“所信者目也,而目犹不可信”,何况道听途说、网络上扒来的线索和素材?

当然,技术发展,时代进步,信息传播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今天新闻的传播离不开网络,我们也不能指望每一个新闻发生时都有媒体记者在现场,但是媒体的责任不能丢,把关人的意识不能丢。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规定在2014年全国统一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之前,对全国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考核。让新闻人重塑新闻的信仰,希望这是个好的开始。

谁来对“乌龙新闻”问责?

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催生了快速阅读,现代人越来越习惯于拿着一张报纸只看标题,点开一个网页只关心话题。迎合快速阅读方式出现了“标题党”、“一句话新闻”等大量“眼球”信息,这些以社会热点为主要内容,夸张、惊险、刺激的报导,其中不乏大量的“乌龙新闻”。 在一些医患纠纷新闻中,夸大的纠纷过程,瞒天过海的报道内容,纪实的写作手法,破坏了医院在公众心目中治病救人的最基本形象。在一些对于明星的炒作中,大量隐私层出不穷,在一些年轻官员的正常任职问题上,一再质疑其背后的黑幕与背景,这些“乌龙新闻”破坏的是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是对社会与受众的不负责与伤害。

“乌龙新闻”的产生往往与社会热点密不可分,打着抨击社会不公的外衣,代表表达一般公众的诉求是它的最大特点。由于是公众关心的话题,往往在网络上点击率高,在群众口中传播较为迅速,极易造成的网络谣言与社会谣言互相渗透的现象。在各个微博、论坛、网站等媒体上“乌龙新闻”大把出现,这些扛着舆论法则,滥用新闻传播特权的糟粕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核实,查证。在给公众和社会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情况下,往往不过是封贴,删除了事,对于“乌龙新闻”的源头,始作俑者并没有一个相应的监管与规范机制,使得造“乌龙”者乐此不疲,屡禁不止。

谁在放任“乌龙新闻”的滋生与蔓延?是大量的媒体。正是由于媒体竞争的客观存在,使得追求点击率,获取公众关注度成为各大媒体竞相争抢的“蛋糕”。谁能抓住公众眼球,什么样的稿件能够迎合公众口味,如何切中公众心声,当“媒体营销战”的硝烟逐渐弥漫,新闻报道就成为了主阵地与战场。“乌龙新闻”也就成为媒体俘获公众眼球的“视觉炮弹”与“触觉礼花”。当炮弹与礼花炸响的一霎那,伤害的是真正期盼真相的公众的心。

笔者认为,对于“乌龙新闻”,网络管理者应该首先本着新闻传播法则的基本要求,肩负起核实与审查的职责,再基于对公众说出真相,讲述真实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到对于没有经过查证与调查核实的新闻稿件一律予以查杀,并及时将网络作者的情况及时报告网络监管部门,才能真正留住新闻报道的受众。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及时了解“乌龙新闻”出现的时间及相关页面,炒作过程,对于炒作者给予治安问责,乃至法律问责。只有真正抓牢“乌龙新闻”的源头关,对“乌龙新闻”的制造者们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戒,才能堵住“乌龙新闻”的豁口,维护新闻在公众心目中的真实卫道形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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