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实践和经验制度化
刘云山强调,不良作风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作风建设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建立健全各方面制度机制。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认为:“从禁止的角度来遏制不良作风,已经取得明显效果,但还要从制度上杜绝它。”范柏乃举例说,要从制度层面规范“三公消费”,就必须解决诸如财务报销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公车改革之所以开展困难,就是因为缺乏群众监督的基础;行政审批“瘦身”最关键的问题是群众需求最大的、最重要的权力需要下放;因此,深化改革就必须触动根本,在实践中建立健全各方面规章制度。
治本也涉及到机制体制方面的改革,专家认为这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了很多行政审批事项,但可能又会出现新的审批事项。”杨建华说。
“真正的改革就是打破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让政府真正地回归到监管者的岗位上,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各司其职。”杨建华认为。
将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被认为是今后研究的重要课题。范伯乃等人进一步指出,还要将很多措施上升为法律,而不仅仅是纪律和行政规范,只有利用法制的力量来约束官员的行为,才能让规章制度发挥长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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