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
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总体进程的重要标志,协调推进“四化”对于实现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必须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这是党的十八大关于“四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又是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首先,必须要利用工业化的成果推动城镇化,实行工业反哺,着力扭转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问题,保证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其次,要借助信息化推动城镇化,不断加强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并在城镇化中加快发展信息产业。最后,要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构筑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使两者共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四)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地资源、环境、经济、科技、文化等条件不同。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符合了现阶段我国国情,又体现了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发挥各种规模城镇的各自的优点与功能,从而实现因地制宜和多元优势互补。首先,要鼓励发展大城市,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其次,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发挥其在城镇化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再次,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发挥小城镇在城乡间的衔接作用,这是我国推动城镇化的最佳方式,也是目前我国城镇化的工作重心。与此同时,还要根据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特点等方面的不同,明确区域发展规划,李克强曾强调:“在优化东部地区城市发展的同时,加快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和发展一批城市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作者简介:熊辉,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教授;李智超,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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