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更有利于社会公平的财税体制
财税体制是宏观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推进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要发挥财税体制对总体改革的强大配套支撑作用。
1.全面调整利于社会公平的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的财税支出结构是促进社会公平、推进科学发展的直接体现和重要支撑。今后几年,财税体制改革要以财政支出改革为主,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大力促进自主创新,二是引导加快节能减排,三是提高居民收入,四是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五是支持“三农”发展,六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形成有法治保障、相对稳定的基本财政支出结构制度安排。当前,要着力削减政府支出,特别是投资和冗员工资支出。
2.形成更有利于促进区域公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整合现行转移支付项目,系统设计适合国情的转移支付模式。建立中央对省、省对下两级转移支付为主,中央对特殊县为辅的新型转移支付体系。打破现行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三分天下的格局,收缩标准支出的范围,在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引入整额拨款,构建以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格局。对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的特殊地区,逐步推行最低标准的国家保障制度。充分考虑各地区间公共服务成本的差异性,按照均等化原则分配专项资金。为转移支付资金构建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与部分税种挂钩机制。
3.健全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改革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随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减少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档次,降低税率。健全和完善财产税与消费税,建立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体系。适当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遗产税实行总遗产税制,实行宽税基原则,包括所有财产和遗产,在做必要的扣除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开征赠与税,以防止纳税人转移财产。当前,首先制订向境外转移财产的征税办法。
4.调整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在分税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在纵向上改革政府间财政关系。根据税种属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固定收入,适当增加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将容易造成税源转移和跨地区间分配不公的税种改为中央固定收入,将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调整为地方固定收入。提高增值税中央共享比例,并将增值税专门用于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加大对所得税划归中央的力度。拓展地方收入来源,树立地方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制体系,逐步构建以财产税、资源税、不动产税等为主体的地方税制体系,加快推进以房地产税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赋予省级政府必要的税收立法权。
5.推进财政预算和执行透明化改革。构建和完善复式预算体系,包括经常预算、政府投资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债务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适当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研究制定中长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构建预算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体制,将财政部及其他部委的部分预算编制职能分离出来,强化预算编制的独立性,探索成立国务院预算编制委员会,具体负责国家及中央本级预算编制工作。突出各级人大对预算的监督职责。增强预算报告详细度和透明度,当前,要立即着手制订财政透明化改革实施意见,改变目前财政预算表格“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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