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公共服务体现的转移性收入分配
完善公共服务体制,逐步消除公共服务消费不平等造成的分配差距和社会公平。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消费,对人的能力发展、对提升整个社会的平等性,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消费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当前,着力改变居民个人仍然承担相当部分的政府公共服务支出责任的状况,促进公共服务公平。
1.明确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责任。公共服务领域必须强调政府责任,无论是否由政府提供,都必须明确政府的公共服务投入和监管责任。建立财政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保障标准,逐步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责任。拓宽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资金来源,加强各类财政性资金的整合,建立规范的公共服务投资机制。建立和充实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基金。加大国债资金对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
2.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快改变现行财政资源歧视性的二次分配,扭转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在内的整个福利再分配体系向户籍人口和体制内人员倾斜的政策倾向。在公共财政预算中,设立基本公共服务预算专门科目,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快探索建立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将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新增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卫生和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
3.防止公共服务决定的能力差距和贫富差距代际传递。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人人公平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公平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机会。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行国家12年免费义务教育,提高全民医保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保障不因贫穷失去下一代人公平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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