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型全球治理体系的构建及制度建设(2)

试析新型全球治理体系的构建及制度建设(2)

二、新型全球治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经济总量在国际体系中所占的份额逐年增长,综合国力不断提升,拉动了世界经济的复苏,推进了多极化进程,与发达国家力量对比正朝着有利于均衡和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使世界格局由失衡趋向平衡,成为决定全球治理新架构和制度的重要“撬动性”因素。与此同时,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主要代表的西方无论从综合实力、战略地位、国际影响,还是曾经引以自豪的社会模式、幸福感、舒适度,均被西方专家、学者描述成为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断层”、[6]“旧秩序的危机”以及“经济艰难时期的背后是对新秩序的担忧”。[7]“在21世纪中,在后西方的世界——如果这种情况得到证实的话——不一定涉及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强国的衰落,而是涉及所有其他国家地位的上升。”[8]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与实践,新型全球治理体系的基本内涵似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一)全球治理的“责任化”

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和投票权的增加,既表明发达国家承认已不能单靠自己处理全球经济事务,要求新兴国家在全球事务中承担更大的责任,也意味着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体系的改革中任重道远,将承担起设计、勾画制定未来改革的重要责任。近年来随着新兴国家在国际舞台中地位和影响的提高,传统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围绕责、权、利上的斗争与磨擦也日趋激烈。

就现阶段改革而言,发达国家仍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主导,新兴国家要想取得任何实质性权力,迫使发达国家做出的丝毫让步都是在双方的激烈博弈中取得的。“美国及其盟友必须找到一条途径来包容新兴强国日益壮大的军事实力和政治影响力,而且这意味着将扩大它们在现有体制内的发言权——否则将冒新兴强国各自为政的风险,增加冲突。”[9]尽管新兴国家的权力有所增强,但存在着新兴国家承担的责任与权利、影响力与代表权之间不平等。新兴大国的崛起必然激起现有大国的反应,崛起和遏制崛起将是国际社会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的主要矛盾之一。

既有利益者——西方发达国家与既有利益的挑战者——新兴大国如何共处,处理好“责任”问题极其重要。因此推动治理主体间的“责任化”是走向新型全球治理的第一步。现有大国、新兴大国或地区集团可根据自身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的不同,在不同地区和国际事务中承担起份量不同的责任和义务,确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责任国家”,可以积极、有效地化解国家间矛盾,处理好国际或地区问题,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比如“G20”的建立及运作、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积极发挥带头作用、金砖国家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复苏的关键因素等,均是“责任化”的成功经验和范例。在地区性问题上亦是如此,当印度、巴基斯坦各自拥有核武器实现了战略平衡后,印巴之间无形中形成“核责任制”并实现了和平相处。但责任还需要有国际社会与联合国的控制和监督,以避免出现“责任背离”。美国在无确凿证据情况下攻打伊拉克,又伙同英法攻打利比亚,对战后遗留下来的乱摊子熟视无睹,不管不问,美国这种不负责任的作法失掉了在国际社会上的信誉,使其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可见,要在全球治理和制度改革上,实现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真正意义上的相互平等、问责、节制、包容,“责任化”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二)体系内各要素的“多极化”和“多元化”

与以往西方作为治理“单边控制”主体不同的是,全球治理的主体、客体、价值取向等要素越来越多极化、多元化。美国从历届总统拒不承认多极化的现实,到奥巴马总统被迫承认多极世界的现实存在,形成“一超趋弱、多强共治”格局的出现。“同时存在着几个实力相近的国家的世界,其秩序必须建立在某种均衡(equilibrium)的观念上,而这是美国向来难以接受的一种观念”。[10]这说明即使是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也难以依靠自身的实力应对面临的各种挑战和威胁。美国、西方被迫承认和接受多极化现实,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正逐步由“单边控制”走向“共同治理”。

治理客体或对象的“多元化”包括了全球层面、区域层面、次区域层面、其他多边与双边层面、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各种问题的治理。除了传统的政治军事安全,还有经济安全、反恐、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移民问题、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非传统安全。价值的“多元化”要求建立多元的权力分配结构,全球领域被分配的价值和利益呈多元化趋势。各国或区域组织越来越将国际多边主义视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与方式,任何一个行为体都不可能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多边组织成为维护国家利益的主要方式与渠道,成为国际体系普遍的对外关系基本准则。

(三)治理方式上的“共同化”

新型全球治理重要的一点是突出“共同治理”,强调行为者的多元化、合作性、行动性与治理的多层次性。“共同治理”主要是由国家间关系构成的,特别是在全球社会的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诸如和平、安全、裁军、防扩散、国际恐怖主义和经济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国家尤其是大国、强国的政治意愿及其相互作用,涉及它们政治、军事、经济等各项权力的转移。与传统治理上的“少数垄断”不同,新兴国家与传统发达国家在全球治理方式上形成“共同合作”、“共同策划”,其原因在于:

一是人类的共同利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影响着人类的共同利益,任何一个国家仅靠自己的实力难以应对越发突出的全球利益的威胁,解决这些挑战需要每个国家的共同合作与应对。二是随着科技创新等人类获取利益方式的不断扩大,利益在逐步拓展,只有通过合作的方式才能达到相互利益共同促进发展的目的。传统的战争“零和”博弈理论过时,通过军事冲突的手段,不仅增加了战争成本,而且即使赢得胜利的一方也将使国家的综合实力受到影响,甚至引发国内政治、社会和经济危机。三是出现了灵活多样的“共同性”,主要体现在:(1)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间集团式结对,进而形成相对对称、公平、公正布局,如“G20”集团的产生。(2)双边合作,即国与国之间能否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如大国关系上的中美“G2说”,欧盟内部法德两国结成“法德轴心”,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等。四是民主化治理。应对各种全球问题所需要的国际合作,催生了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治理。国际关系民主化就是将民主机制运用于国际关系,或在国际事务中实行民主原则。这一理念强调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国际事务中的重大问题都要由每个国家协商解决,而不分大小、强弱和贫富。

(四)发展趋势的“集团化”

近年来在多极化加速演进、深化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是,以发达国家为一集团、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另一大集团的“集团性”合作与竞争在全球体系的塑造中日渐明朗:一方是传统发达国家为应对新兴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加紧抱团,另一方则是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也在为捍卫自身及发展中国家利益日趋团结。大国重新“集团化”正成为大国互动的新态势。[11]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提出建立包括俄罗斯、土耳其在内的大西方圈,以应对东方国家的挑战。[12]进而他又提出“扩大的西方”由同中国为首的亚洲充满活力的经济体和平相处的民主国家构成。[13]

从现实来看,两大集团内部均由一些“中坚”力量形成凝聚力和号召力,能成为“中坚”力量的国家一般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国力,特别是经济、科技和军事实力;二是具有一定的地缘政治优势;三是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凝聚力,能在自己周围吸引和团结程度不等的支持国。两个集团之间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既展开竞争又合作对话。“集团化”将是一个长期、复杂、曲折的发展过程。“集团化”源于多极化中多极力量的重组改变,源于不同价值理念、不同文明、不同治理模式国家与集团的重新“合并同类”。这种“集团化”趋势绝不同于冷战时期美国苏两大集团之间围绕着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竞争的对抗,而是在平衡发展中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换句话说,美国主导的传统治理体系是失衡的单轨制,获益的只是少数发达国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以及整个国际体系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在“集团化”状态中,世界因为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集团的出现以及与传统发达国家共存性、共伴性,变得更趋均衡、公平、合理。“从地缘政治角度来看,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代表和领导着一个几乎呈对角线的从北半球东部延伸到南半球西部的结构,相比之前我们习惯的东西半球和南北半球的划分,这个结构可以说更为‘对称’”。[14]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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